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有人发现自己经过申请通过的专利,在使用过程中却被专利行政部门告知自己的专利无效,对此专利所有人对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无效决定表示不服,认为其不合法且不合理,在提起行政复议之前想了解一下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
  现行调整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行政复议规程》)。但如果说到与专利行政复议有关联的法律、法规,则至少还有《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行政复议法》属于法律,《行政复议规程》属于部门规章,在两者适用关系上,应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行政复议规程》第1条也明文规定其系根据《行政复议法》而制定。当然,在两者并不抵触的情况下,鉴于《行政复议规程》将《行政复议法》作了具体化,应优先考虑适用,此自不待言。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复议规程》仅适用于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申请。针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申请,直接适用《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二、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
  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也称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的主管机关。与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申请人一致,也存在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机构。第一类机构,《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性质上相当于国务院部门,因此,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其本身进行复议。当然,尽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同一,但内部的处理部门却可以不同。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第3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以下简称“法律事务处”)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第二类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此类行政复议,既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您在阅读完之后,想去申请专利无效行政复议就可以用以上条文作为依据向复议机关申请。如果您对专利无效后该如何救济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或者委托本网站的专业律师。
  
  
  


·数据库是否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
      数据库是否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数据库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数据或其他资料汇编,不论用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构成智力创作,其本身即受保护。”也就是说凡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数据库,只要在组成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具有独创性,就可受到著作权法...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商标无效答辩复审范文需要写吗?
      商标无效答辩复审范文需要写吗?需要写的;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


·如何对商标宽展期计算?
      如何对商标宽展期计算? 一、如何对商标宽展期计算 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也即所谓的宽展期,商标权人...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 一、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 2、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驳回通知书》以及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3、复审理由、材料目录、证据目录、证据材料一式二份。 4、申请...


·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一、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商标侵权执法单位包括商标局,公安机关和当地的民事法院,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经营权是否包含在其中?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当中并不包括经营权,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有: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参见“地理标志”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


·专利权包括了怎样的内容
      专利权包括了怎样的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


·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
      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比较多的,保护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等。但是针对不同的作品来讲,著作权的归属不同。那么您知道音乐著作权归属该怎么来确定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音乐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作品种类之一,音乐作品涉...


·中国知识产权报恶意抢注商标该如何认定的
       一、中国知识产权报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


·商标异议收费标准是多少
      商标异议收费标准是多少以及处理流程 商标异议收费标准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1000元人民币。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