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自己所拥有的一个商标,注册之后在有效期内想要过户给人,过户就需要到商标行政部门通过特定的程序才能完成,但是在过户的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那么商标所有人想要提起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商标过户发生争议进行的商标行政复议也属于行政复议的一种,所以在商标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适用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期限,只要根据上述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就必须受理该案件。
  
  
  


·职务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原则
      现在申请专利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但是大家不一定都了解专利权相关的归属问题。大家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职务创造的专利权归属的几种情况吧。发明创造行为是一种事实的行为,不是一种法律的行为,一般的自然人都是可以进行发明创作的。发明创造可以分为是职务发明或者是非职务的发明创造。对于非职务的发明...


·申请著名商标满足哪些条件,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著名商标满足哪些条件,需要什么资料?著名商标比一般的注册商标享有更高的知名度及商业价值,那么商家需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著名商标呢?而在申请的过程中又要准备哪些材料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 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标租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虽然没有任何的法律制度规定公司必须要注册商标,但是注册商标以后肯定是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和企业文化的宣传程度的。公司一般都在逐步发展的过程当中就会越来越注重于对商标的保护程度,并且现在市场上也有商标租用的这种合作模式。但是双方在此之前一定要详细的了...


·共同发明的专利权为共同发明人吗
       随着我国国公民维权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专利也由此出现,专利的维护则更好都说明法制社会的完善。那么,共同发明的专利权为共同发明人吗?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共同发明人为俩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一起申请专利的对象,其都将具有相应的专利权。 共同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法》第八条规定,由...


·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申请需要哪些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申请需要哪些文件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申请需要哪些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报申请需要准备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一、专利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质押的意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的特征 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商标侵权的罚没物资应该怎样处理
      商标侵权的罚没物资应该怎样处理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


·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制是多久
      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制是多久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少10年专利权的期限是专利权存续的最长的有效期限。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如逾此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绝对消灭,该发明创造也由此时起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


·涉外商标抢注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涉外商标抢注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护;涉外商标是指外国商标所有者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是我国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涉外商标的管理形式商标注册及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市场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的重要保证。加强涉外...


·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
      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 一、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


·什么情况下不能取得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不能取得著作权有:一、著作权取得的基本规则——自动取得规则:著作权的自动取得系指作者在完成其作品创作之时即依法享有著作权而无须进行任何登记或者事先获得批准。二、著作权取得的途径:1、原始取得:(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