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企事业单位中,员工与单位是要签订合同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也是一种常态,而在这期间很可能造成隐患,所以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所谓员工关系转移,实际是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起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员工关系转移过程中,通常涉及人员较多,企业稍有不慎便会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企业在员工关系转移上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的,也正是因为企业前期工作的到位只产生了一起劳动争议,企业相对付出的成本较小。若企业从一开始就处理不当,将可能面临大规模的诉讼,甚至无法完成员工关系转移,更可能引发犹如“诺基亚裁员”事件一样,最后不好收场。员工关系转移应如何进行,在此过程中应该注意保留哪些证据才能避免法律风险,才能顺利的的将员工劳动关系转移。
  二、如何正确的将员工关系转移呢?
  第一、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该证据能够帮助企业证明企业确实属于客观情况,而非主观恶意,在发生法律诉讼时,企业不至于太过被动。在案例中,企业最终被认定为违法辞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缺少业务转移的证据,更缺少员工须随之转移的证据,因此无法证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系客观情况。第二、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1、在确定转移员工的名单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召开全体会议,也可以召开部门内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对涉及人员进行小范围开会。无论哪种会议方式,企业在此期间均应注意保留证据。(1)在召开会议时,要求所有涉及员工签到;(2)做好会议记录,在会议上企业应坦诚的告知劳动者企业的客观情况,如业务转移,部门取消等等,并且将这些宣讲内容计入会议记录。(3)对于工龄等敏感问题不要回避,因现在员工维权意识较强,企业越是遮遮掩掩反而会引起员工的逆反,使得事情进展受阻。最好在会议上关于工龄问题向员工明示,或者到新单位后工龄累计计算,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企业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此两种方式,建议选择前者较好,不易引起争议,避免不同工龄的员工在比较经济补偿金时产生心理不平衡的现象。案例中的于某实际就是这种情况,因其在该企业工作不满一年,所以只能拿到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和其他同事相比难免心有不满,从而2、向企业提出更苛刻的解除条件。(1)在开会完毕,会议记录上应要求全体与会人员签字,以证明员工知晓该情况,并且与员工进行了协商。(2)为了使员工顺利的转移,除了本企业内部的宣传外,接收企业友好的态度和优良的福利待遇也会成为促成员工转移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如案例中接收企业对于转移员工的入职宣讲也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3)对于个别不配合的员工,企业除了大会上的宣讲外再提供单独沟通的机会,并且保留与其协商的证据。
  三、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员工关系转移不要无限期的协商,以免扩大企业的损失,产生更多的变数。在与员工经过几次协商后,个别员工仍然不同意转移的,企业应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而此时,劳动关系的解除就是一个关键的风险点。其次,与不同意转移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防范。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两个法定解除理由可选:一个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另一个是单位以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员工无法协商一致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的转移过程中,如果已经与第三方签订了劳动协议,这个时候如果涉及的人员比较多会有严重的法律风险。想要将风险降低,最好是保留员工转移关系时的证据,这样才能为企业证明原有的关系存在。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哪些内容?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哪些内容?在大型工程进行施工之前,承包方和分包方需要对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进行分担,同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材料设施的安全,这时承包方与分包方需要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那么安全协议书上应该包涵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安全协议书包涵基本...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企业与劳动者最应该处理好的关系是工伤与劳动关系吗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矛盾经常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员工在为雇佣者提供劳务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劳动者产生工伤,然而之后用工单位没有妥善处理导致矛盾纠纷产生。二是企业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好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导致的劳动关系模糊从而产生矛盾。那么企业...


·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说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时,通常都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做出的,但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单位都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补偿。那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此时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1、正常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


·工伤事故中,可以说申请工伤赔偿就是其中最后一步了,当然也是比
      工伤事故中,可以说申请工伤赔偿就是其中最后一步了,当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步,因此当事人一定不能粗心大意。而在具体申请工伤赔偿之前,也会有一些时间要求,这是需要注意的。那到底申请工伤赔偿的时间点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


·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工伤赔偿哪些项目
      在实践中,即便是不懂法的人也知道,如果自己实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那单位是要向自己赔偿的。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金应该由谁支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村干部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首先由村干部个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提出辞职申请;乡党委在接到干部辞职申请后应及时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然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村组意见,并对村干部本人谈话。根据干部现任职务性质,召开其所在村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


·如何认定农民工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农民工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建筑工程劳动关系中,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情况下,承包单位不承担除工伤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亦不可将其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关...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公司辞退员工发放工资时间
      公司辞退员工发放工资时间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