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监外执行是否可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罪犯在实际服刑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身患重大疾病需要外出就医的,此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获得批准之后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会计算刑期的。那现实中罪犯被判拘役监外执行是否可以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拘役监外执行是否可以
  拘役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执行方式,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二、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如下: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知识拓展: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监外执行顾名思义就是将本身应该在监狱中执行的罪犯,有条件的在监外执行。由于罪犯具有一定的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因此我国对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严格掌控的。但在申请了监外执行之后,最终是否可以被批准,则还要对罪犯实际的条件、情形作出审查才行。也就是说罪犯不是只要被判拘役,那就一定可以被监外执行。
  
  
  


·抢劫罪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抢劫罪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强奸属于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严重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及性自由权,使妇女的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摧残,有的甚至造成被害妇女死亡、伤残的后果。然而想要深入了解强奸罪的,必须要先知道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有哪些?
      抢劫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员使用威胁或暴力的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受害人的伤亡。高高人民法院为了使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好地适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抢劫罪案件的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罪意见的具体内容吧。 ...


·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以此来压制住被害人的反抗,进而获取其财物。这里面暴力和胁迫行为,相信您都能够理解。那其他方法又是指的哪些呢?对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又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是怎样的这是属于局...


·刑诉法规定刑事抗诉能改判吗
      一、刑诉法规定刑事抗诉能改判吗?刑事抗诉是有可能改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


·我国非吸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在保障每个人的同时也在限制每个人的行为,在生活中如果违反法律,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或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非吸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非法吸...


·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自古以来就存在,在近年来出现了有组织、有计划的诈骗行为,此种现象在法律上被称为是诈骗罪共同犯罪,但是这两种罪名并非一定会一起出现,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先从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犯罪行为。 一、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刑吗
      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不同,其中就包括造成对方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等情况,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对故意伤害行为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刑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构成犯罪?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刑吗 ...


·一般偷税漏税拘役多少天?
      一般偷税漏税拘役多少天?偷税漏税一般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有纳税的义务,而采取种种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行为人偷税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必须出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过失行为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


·刑事诉讼法关司法解释死刑暂停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关司法解释死刑暂停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的生命只可能有一次,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最宝贵的,在法律面前每条生命也都是平等的,哪怕是犯下重大罪行的将死之人,也应给予其应有的尊重,因此,我国刑诉法对死刑执行专门制定了特别法令,对于符合规定情形的要暂停执行死刑,那么,刑事诉讼法...


·浙江电信诈骗量刑是怎样的?
      浙江电信诈骗量刑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这种新型诈骗方式蔓延速度很快,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浙江省也破获了不少这样的案件,给人民群众挽回了损失。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各个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订处罚标准。那么,浙江电信诈骗量刑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听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