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其实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争议的一个焦点,毕竟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做父母的肯定希望日后能够由自己陪伴子女长大。但在涉及到夫妻离婚问题的时候,其中一方因为没有获得抚养权,所以就不能伴随着孩子长大,那通常离婚小孩谁抚养权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就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离婚小孩谁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三、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会给判谁?
  从上面介绍中,我们知道,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会给判谁?在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上,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孩子抚养权会给判谁?一般要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子女的权益、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判断。家里面有未成年子女的,那么在父母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必然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毕竟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并不影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这里面夫妻离婚小孩谁抚养权呢?就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冤假错案还是时常都有发生,对于此类由于国家机关的原因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等损害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


·增加抚养费的法律情况有哪些?
      不管是旧的法律还是新的法律,在离婚法中,如果双方所产生的孩子在没有自己生活的能力的情况下,是需要双方中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而这抚养费的标准是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的。那么我们讲讲增加抚养费的法律情况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必须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要求条款去写,否则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还会...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1、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民法典》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诉讼中,因过...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离婚案...


·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分配
      老人再婚离婚财产分配 再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离婚后财产分配分为个人财产分配和共同财产分配。针对两种分配方式,有不同财产分配方法。本站我们搜集整理了财产分配的相关资料,将为您进行解读。 (一)再婚个人财产分配 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


·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如果国家的工作人员对公民、组织等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造成了伤害,公民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当然想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话除了要符合申请的相关条件外,更要注意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期限。那么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 一、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是指...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时效 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


·一,离婚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协议诉讼时效是一年。协议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时效的问题。只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即为撤销权的行使,这个时效为一年。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