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终止劳动关系原因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是一回事,但从法律角度上来看的话,则还是不太一样。主要表现为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与终止劳动关系原因的差异。那我国规定的终止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终止的概念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二、终止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
  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一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因此,分析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事实上往往比较复杂。国外有学者指出,雇佣关系及相关的雇佣合同的终止可能是由雇员或雇主出于各种原因提出的。从雇主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①雇员的严重行为不当;②雇员缺乏胜任工作的能力和资格;③组织削减规模而进行的裁员;④对雇员的持续雇佣将违反法律规定;⑤其他一些实质原因。从雇员的角度来看,原因包括:①因为年龄或健康原因(如精神病)而退休;②因为各种可能的原因而辞职,包括接受另一份新的雇佣合同或移民;③雇主违反了合同;④死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可以根据雇主的意愿解除员工工作或根据员工的请求终止劳动关系。雇主根据企业生存或长期发展的需要来自主用工。对雇主而言,终止与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历来被当作是企业降低成本,维持秩序,提高效率,乃至在困境中谋求生存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使企业面临国内、外更加激烈的竞争;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科学技术的推广,日益强化了资本和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这些情况客观上都对企业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雇主终止与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可避免。当然,雇主也可能由于一些原因而不自愿地终止劳动关系,如一些劳动者尤其是关键人才“跳槽”、出国深造、移民或继续雇用违法等。相对应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业要求的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观念和需求以及法律意识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者尤其是一些优秀人才出于对经济收入、福利待遇、社会地位、心理满足等的理性追求,以及为增加阅历,或由于移民、留学、家庭、服兵役等原因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的现象已比较普遍。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也可能由于一些原因而不自愿地终止劳动关系,比如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能力暂时或永久地减退或丧失、出现严重过错、雇主侵害自身权益等。当然,其中就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可能时出现了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从而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但要是因为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话,则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判断标准
      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判断标准 ?判断退休返聘是否属于工伤这个问题,关键在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养老待遇。根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发包方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后,双方要签订施工合同,确定标的、用料、工程工期等内容,其中,工程质量在合同中要进行专门约定,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要根据合同要求对承包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呢? ...


·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是多久?
      公民能够安心住到已经建成的房屋当中是因为其建筑的质量得到了国家认可保障,内部结构一般都不会出现很大的质量问题,但是由于外墙一般不会影响到整体建筑而总是被人忽视其质量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是多久?一、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是多久?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


·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对于每一个受伤的员工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也会有诸多的问题摆在面前,就是如果到了一定的年龄那么是否能够进行工伤认定,我们整理了关于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的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一、年龄超过60岁不得做工伤认定怎么办?因为劳动法规定男...


·企业离职员工工资怎么算?
      企业离职员工工资怎么算? 一、员工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1、违约金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保密、其他因员工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违约事项的,在员工提出离职时,单位可能会向员工索要违约金,员工应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人事部负责出具的,其内容上应该写明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劳动者个人信息、工作岗位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补偿条款等。下面是具体内容: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公司可以就地解散员工吗
      可以,但要给员工相关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入职起每年补偿一个月职工个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工伤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样办理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


·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括哪些?
      劳动关系其实有很多种分类,我们所说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法律对于劳动关系的种类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到底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


·一、解除劳动关系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关系书的作用是什么? 1、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到社保局转移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手册;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入职新单位,也要提供解除劳动合...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法定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