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根据其性质分为了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而赌债就属于其中的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务根据其性质分为了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而赌债就属于其中的非法债务,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有的人在索要赌债不成的情况下,就对其家人实施绑架。那么索要赌债的绑架罪怎么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索要赌债的绑架罪怎么处罚
  如果行为人为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只要这种非法债务是客观存在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中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刑。
  二、索取合法债务绑架怎么处罚
  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为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如果行为人为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的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他人的行为,应具体分析行为人索取的数额与合法债务的数额之间的差价,分别不同情况以绑架罪或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若索取超过合法债务数额较大,其索要的超过合法债务实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其以绑架方式实行,即构成绑架罪。其中索取合法债务,因实施的是同一行为不应重复评价,即不再定非法拘禁罪。但若超过合法债权索取的数额不大,其绑架罪不能成立,仍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行为人超过合法债务索取的数额不大,本身就足以证明其主观目的主要是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何判断和确定超过合法债权数额的大与不大,可参照两高有关财产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对于数额的规定。以索取超过合法债务2000元作为数额较大为宜。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要是行为人是为了索取赌债等非法债务,而实施绑架行为的话,那么按照规定,将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涉嫌此罪的法律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辩护。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对于存款当中属于个人的部分的话,配偶是有权利进行继承的,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依民法典的规定,由其继承人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受益人返还利益的范围受他是善意...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一、公司债券哪里买 自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来,债券市场的规则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由之前的上市公司扩大到了所有公司制法人,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也变化为大公募、小公募和非公开发行三种,制度的变化...


·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通常在借款合同当中,当事人都会就还款的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意味着在约定的期限到了之后,那么作为借款人自然应当履行自己还款的义务才行。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借款合同到期了之后不还款的情况,那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


·债务诉讼经过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务诉讼经过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债务诉讼经过的流程是怎样的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在债务人失踪之后如何追讨欠债
      在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不惜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四处流浪,也就是所谓的“失踪人”。而对债权人来说,债权人失踪就意味着自己无法讨债,这可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那么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失踪之后如何追讨欠债呢?换句话说,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又向债...


·离婚时写欠条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写欠条转移财产怎么办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


·借条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鉴定问题规定是什么?
      借条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鉴定问题规定是什么?借条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鉴定问题规定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之后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出具专业的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的结果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会影响到法院最终的判决。借条有效的条件如下所述:1、只要是...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有哪些惩罚?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有哪些惩罚?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惩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