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的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什么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的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什么规定?
  
  钢结构建筑是我国比较常见的建筑,在建造的时候因为需要使用到大量零碎的钢材并将其完美的契合起来才能建造出坚实的整体建筑。因此,对于钢结构工程我国有更高的要求,为此出台了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我国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一)钢结构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结构安装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应按高强度螺栓连接、焊接接头安装螺栓连接、焊缝缺陷、焊渣飞溅、结构外观、涂装缺陷、涂装外观、标记基准点、金属压型板、梯子栏杆平台等10 个项目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强度螺栓连接:螺栓、螺母、垫圈安装正确,方向一致,已作终拧标记;
  
  (2)焊接接头安装螺栓连接:安装螺栓齐全或基本齐全,未装安装螺栓的孔已按规定处理;
  
  (3)焊缝缺陷:焊缝无致命缺陷和严重缺陷;
  
  (4)焊渣飞溅:焊渣飞溅清除干净,表面缺陷已按规定处理;
  
  (5)结构外观:构件无变形,现场切割割口平整;构件表面无焊疤、油污和粘结泥沙,连接在结构上的临时设施已拆除或已处理:
  
  (6)涂装缺陷:涂层无脱落和返锈,无误涂、漏涂:
  
  (7)涂装外观:涂刷均匀,色泽无明显差异,无流挂起皱,构件因切割、焊接而烘烤变质的漆膜已处理;
  
  (8)标记基准点:大型重要钢结构应设置沉降观测基准点;厂房钢柱和钢构筑物有中心标志;
  
  (9)金属压型板:表面平整清洁、无明显凸凹,檐口、屋脊平行,固定螺栓牢固、布置整齐,密封材料敷设良好;
  
  (10)梯子、栏杆、平台:连接牢固、平直、光滑。
  
  (二)钢结构制作项目的观感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切割缺陷、切割精度、钻孔、焊缝缺陷、焊渣飞溅、结构外观、涂装缺陷、涂装外观、高强度螺栓连接面、标记等10个项目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缺陷:断面无裂纹、夹层和超过规定的缺口;
  
  (2)切割精度:粗糙度、不平度、上边缘熔化符合规定;
  
  (3)钻孔:成型良好,孔边无毛刺;
  
  (4)焊缝缺陷:焊缝无致命缺陷和严重缺陷;
  
  (5)焊渣飞溅:焊渣飞溅清除干净,表面缺陷已按规定处理;
  
  (6)结构外观:构件无变形,构件表面无焊疤、油污粘结泥沙;
  
  (7)涂装缺陷:涂层无脱落和返锈,无误涂、漏涂;
  
  (8)涂装外观:涂刷均匀,色泽无明显差异,无流挂起皱,构件因切割、焊接而烘烤变质的漆膜已处理;
  
  (9)高强度螺栓连接面:无氧化铁皮、毛刺、焊疤、不应有的涂料和油污;
  
  (10)标记:中心、标高、吊装标志齐全,位置准确,色泽鲜明。
  
  对钢结构工程设定质量评定标准,不仅是能够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更是对社会安全的一种保障,所以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从始至终都必须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建设工程特大暴雨怎么索赔
      建设工程特大暴雨怎么索赔 特大暴雨是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因特大暴雨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不能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


·入职7天后离职有工资吗?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般劳动者在如何前会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但是有时也会约定先入职,在通过试用期后再签署合同。对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入职7天后离职有工资吗?对于已经签署劳动合同,但自动离职的情形,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呢?一、入职7天后离职有工资吗?这个还在试用期内,就按试用期...


·新员工企业入职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大学毕业生被企业录取后,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对它们而言非常重要,是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力凭证,发生纠纷后,就应该以合同条款为处理的依据。因此,合同内容必须做到万无一失。那么,企业入职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学习下相关知识。 企业...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发放?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


·施工噪音属于环境噪声污染。
      施工噪音属于环境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


·单位拖欠工资可否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
      单位拖欠工资可否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可以,奖金属于你单位和你约定的劳动报酬,你在完成工作后有权请求支付。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再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


·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
      劳动关系是整劳动过程中,与企业之间产生的联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同时也证明了,企业与职工之间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但是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这是您有疑问的地方。下面您可以带着疑问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要知道的是,几乎是每一项建筑工程对于工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要知道的是,几乎是每一项建筑工程对于工程质量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建筑工程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会进行一些事先的约定,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建设工...


·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
      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 一、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所谓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就是与上班一个样。 《工伤保险条例》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