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资企业适用的法律有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在诸多方面的要求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我国境内也有很多优秀的外资企业的发展规模比较好,甚至有一部分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多数的省市设立的都有分公司。并且作为外资企业的负责人,在创办分公司的时候也要知道,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二、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根据外国人汤姆在中国上海地区注册成立的爱中国投资公司的运营情况,他想在南京注册成立一家分公司。那么,下面以外国人汤姆想在南京成立外资公司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外资分公司的注册流程。
  
  (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要先向南京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由南京工商管理局联网查询公司名称在中国境内有没有重名的情况存在,若无,在五个工作日内便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二)办理营业执照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书交南京工商局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外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租赁合同(必须以隶属公司(总公司)名义签订,并备案);
  
  7、贸工局批准文件(视经营范围决定,如服装行业批发不用,零售需申请批复文件)。
  
  (三)办理组织代码证
  
  办理组织代码证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一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四)办理国税证(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企业)
  
  1、《税务登记表》及《新开企业主营业务申报表》;
  
  2、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隶属公司(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4、隶属公司(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一份(加盖公章);
  
  5、隶属公司(总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隶属公司(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核算形式、缴税形式证明原件;
  
  7、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办理地税证
  
  1、《税务登记表》;
  
  2、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隶属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隶属公司(总公司)的全套证件副本原件与复印件(5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且都需加盖公章。
  
  要知道,针对外资企业分公司的设立,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公司法。所以严谨的来说,公司法外资企业分公司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说法,我国公司法当中的某些法律效力对外资企业并不具备。不过在创办外资企业分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的证明等。
  
  


·成立公司法人可以兼财务负责人吗?
       一、成立公司法人可以兼财务负责人吗? 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公司法有限公司董事会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是对公司约束的法律法规,那么在公司法有限公司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中选举产生的,是领导公司前进决策公司方向的指导组织,那么在公司法有限公司董事会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又要旅行什么义务享受何种权利呢? 有限责任公司有大有小,各公司可根据实...


·企业入职材料具体有哪些?
      很多人觉得只要在企业应聘上了,那么就一劳永逸,没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只需要等上班便可以了,其实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应聘上了一个企业之后,需要您注意的便是关于企业入职的问题,那么企业入职材料有哪些?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入职的材料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


·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独资公司注册人数日益增多。独资公司由一人出资,且持股人只为一人。独资公司相对来说组织结构较为简单,那么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个人...


·股东偷卖公司固定资产违法吗?
      股东偷卖公司固定资产违法吗?股东私自卖掉公司固定资产,如果是无人知晓的隐蔽行为,可以视为盗窃嫌疑;如果是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视为职务侵占嫌疑,以上行为均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如前所述,职务侵占罪与贪污...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手续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


·控股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控股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控股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履行金融审批程序: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控制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相关从业...


·股东增资后的分红比率变化会影响其他股东的股权吗?
      股东增资后的分红比率变化会影响其他股东的股权吗?股东增资后的分红比率变化会影响其他股东的股权,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


·到退休年龄公司辞退有没有补偿
      到退休年龄公司辞退有没有补偿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一、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怎么运营 型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运营体系,一般都具有投资部门负责寻找项目调查项目和投资项目,风险控制部门严格把关投资部门递交的项目,仔细的审查,然后有基金部门的决策进行最后的评审。国内大型的投资机构把关都比较严...


·并购境内企业支付方式有哪些,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并购境内企业支付方式有哪些,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一、并购境内企业支付方式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规定:“作为对价的支付手段,应贴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其拥有处置权的股票或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资产作为支付手段的,须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那里的“外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