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烟厂劳动合同怎么确实是不是正式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烟厂劳动合同怎么确认是不是正式工?
  
  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就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了,但是有部分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承认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举例来说明烟厂劳动合同怎么确实是不是正式工的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合同工转正式不可能的,除非你参加全省统一的考试然后录取。但目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了比较好的政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也在执行。有的省已经在执行了。那就是新招录进来的正式工和合同工同工同酬。也就是说,从2012年开始,新录取的人员,有的省已经不在区分合同工和正式工了,同时,县、市局不准在招聘合同工,用人计划一律上报省局,由省局举行统一的招录考试。但2012年以前在岗的正式工待遇比合同工还是要高的。
  
  其实进入烟草系统可以通过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其中通过社会招聘进入的人员一般都属于非编制人员,校园招聘进入的是有编制的。也是普通应届生大学毕业生可以走的一个途径。
  
  烟草校园招聘一般分为秋季招聘和春季招聘,各省自行组织。春季招聘在3月份,秋季招聘在10月份。烟草招聘考试:每个烟草单位的招聘考试可能会略有区别,但是大体包括:行测、烟草知识、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等。
  
  国家烟草系统作为国家烟草专卖垄断的行业一直是福利待遇双高的企业。历年来都是高校大学毕业生挤破脑袋想要进入的行业。因为垄断之前可能一直存在这封闭的就业环境:就是整个烟草行业都实行“世袭制”,子承父业,子承母业等传统的就业。但是通过十几年的发展,烟草逐渐对外招聘来补充人才。因此现在进入烟草多了一个途径:就是参加烟草的校园招聘。今天我们就给您说说烟草校园招聘这些事儿。
  
  1、参加烟草校园招聘,一般是要应届生,发达的东南省份最低学历要求是本科,内陆省份要求放宽大大专
  
  2、进入烟草系统一般年纪要求本科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在30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能超过35周岁。
  
  3、综合来看,烟草校园招聘就是要招聘年轻、学历高的相关高素质人才。
  
  这里例举了2016南京市烟草公司下属分公司校园招聘待遇:
  
  第一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员工月薪约2000元(为应发工资,下同),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月薪约2500元(试用期6个月,工资标准按
  
  80%计算);第二年开始至第四年,年度绩效考评合格的,每年月薪递增约1500元;第五年及之后,根据岗位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确定。按国家相关政策交
  
  纳“五险一金”。自行解决交通、食宿问题。
  
  综上可以看出,其实刚进入烟草薪资待遇不高,不过好在后续的加薪是递增的。每年大概1500元,也就是毕业五年大概能拿到8000到8500。
  
  1、参加烟草校园招聘,一般是要应届生,发达的东南省份最低学历要求是本科,内陆省份要求放宽大大专
  
  2、进入烟草系统一般年纪要求本科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在30周岁左右。原则上不能超过35周岁。
  
  3、综合来看,烟草校园招聘就是要招聘年轻、学历高的相关高素质人才。
  
  这里例举了南京市烟草公司下属分公司校园招聘待遇:
  
  第一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员工月薪约2000元(为应发工资,下同),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月薪约2500元(试用期6个月,工资标准按
  
  80%计算);第二年开始至第四年,年度绩效考评合格的,每年月薪递增约1500元;第五年及之后,根据岗位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确定。按国家相关政策交
  
  纳“五险一金”。自行解决交通、食宿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其实烟厂劳动合同怎么确实是不是正式工问题主要就是看是否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看劳动合同是否真实有效,如果没有的话,那肯定证明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 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该怎么计算职工的加班费
      有不少劳动者认为只要自己在工作之外进行了加班的,那公司就是要支付加班费。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不是这样规定的,有这样想法的人基本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实践中,只有公司安排职工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加班费。那这种情况有该怎么计算职工的加班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要准确计算加班...


·手指神经断裂工伤几级
      手指神经断裂是十级工伤。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被批准后,法律援助中心会委派律师协助打官司。尽管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但是律师应当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律师服务。如果律师有违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


·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
      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受伤后若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不能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司法救济的,故而在现实生活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为了规范认定机关受理认定的请求,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2017工伤认定期限规定,具体来说,该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


·一、铜事故的误工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铜事故的误工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受害人在误工期间,所在单位没有扣发其工资等受害人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的,不能获得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


·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当下社会,各种工伤事故经常会发生。为了获得相应的赔偿,难免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然而,不同等级的工伤所获得的工伤赔偿也对应不同。那么,各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吧!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


·加班费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加班费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


·员工得职业病算工伤吗?
      员工得职业病算工伤吗?工伤如何赔偿? ?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员工如果得了职业病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赔偿。因此应对措施具体包括: 1、职业病鉴定流程 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


·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未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