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越来越高,交通事故在造成了严重后果时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帮助您了解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知识。
  
  一、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在我国《刑法》第133条的定义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刑罚中规定交通肇事罪有三种量刑: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3、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
  二、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驾驶人明知醉酒驾驶行为系违
  章行为,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仍然放任醉酒在道路上行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指行为人违章本身可能是明知,对没有预料到自己的违章行为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后果,或者已经预料到,但轻信能避免,以至于造成这样的后果。
  2、对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要求程度不同。危险驾驶罪要求驾驶人是“醉酒”驾驶,只有当驾驶人含量大于
  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才属于醉酒驾车,在醉酒的情况下在道路上行驶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中“酒后”驾驶,没有对驾驶人血液中的
  酒精含量做要求,只要饮酒后交通肇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当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3、对后果的要求不同。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只要当驾驶人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严
  重危害后果为前提。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如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要求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才依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按交通肇事处理。
  4、量刑的不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为三个等级。(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只规定了处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我们在上文为您介绍了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来确定的。并且在上文提到了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主观方面不同;2、对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要求不同;3、对事故造成的后果的要求不同;4、量刑不同。如果您还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请咨询的在线律师。
  
  
  


·租房子需要交哪些税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在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后,应当到相应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承担相应的交税义务。因此,这就涉及到租房子需要交哪些税的问题。那么,作为房子的出租人,其在租房子过程中,到底需要交哪些税呢?下面我们,给您做一个介绍。 按照法律的规定,出租房屋应缴纳以下几种税费: ...


·高空坠物汽车如何赔偿?
       我们您都知道,车与房产都属于比较昂贵的物品,相比于房产而言,汽车更加脆弱,如果遇到冰雹等气象灾害,如果没有及时将汽车进行规范保护,很有可能造成汽车的损害,同时,如果遇到某些人为现象,比如高空坠物应该怎么办,高空坠物汽车如何赔偿?? 一、赔偿 1、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险条...


·一、交通事故的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的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在下列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


·一、合肥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合肥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 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


·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
      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一、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


·交通事故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件其实有很多
      交通事故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件其实有很多,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有伤亡的情况下往往会有误工费的产生,或者是一方是运营车辆一般也会有误工费的产生。运营车辆其中就包括有出租车。误工费是根据劳动者一天的收入多少来进行计算的。那么交通事故发生了出租车全责误工费如何赔偿? 交警事故科出...


·一、车祸的误工费税前还是税后?
      一、车祸的误工费税前还是税后?误工费是指因医疗过错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行为,要么属于酒驾,要么属于醉驾。其中醉驾的严重程度要高于酒驾,因此对醉驾的处罚也是很重的。那通常驾驶人喝酒超过多少算醉驾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喝酒超过多少算醉驾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按...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会赔偿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