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前夫不给抚养费不知道下落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大多数子女都是归女方抚养,男方要给于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也有一定的标准,但是若男方在法院判决后不愿意支付呢?那么,前夫不给抚养费不知道下落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前夫不给抚养费不知道下落怎么办的相关资料,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前夫支付孩子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时,解决的办法包括夫妻双方协商和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二、抚养费数额怎样确定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通过以上文章阅读,相信您对于前夫不给抚养费不知道下落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了答案,当男方蝉联支付抚养费时,女方可以向法院知法犯法诉讼,强制其支付抚养费,并且此种情况下还可以要求其增加小孩的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过程非常辛苦,因此为了孩子抚养方也要运用法律保护子女的权益。
  
  
  


·有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不可否认,有外遇、有婚外情在当今社会几乎泛滥。夫妻在婚后应当彼此负有忠贞义务,如果有了婚外情、有了外遇,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而在有婚外情离婚的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只要存在法定的情形就可以进行补偿。《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


·一、离婚时彩礼返还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一、离婚时彩礼返还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


·法律上家装逾期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一,法律上家装逾期违约金一般多少钱装修合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


·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当协议离婚无法达成时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一般包括资金,物质及抽象财产。那么,具体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中国新婚姻法孕期离婚是否可以?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民众关心的现实问题上,总是在不断的进步中,这当然包括离婚条件的变化。所以,对于目前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具体条件,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中国新婚姻法孕期离婚是否可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新婚姻法孕期离婚是否可以? 怀孕...


·国家规定试用期多长时间
      员工试用期有多长时间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⑶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二、试用期辞退赔偿金有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


·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
      现在很多大城市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一些人因为不符合购房条件而动起了歪脑筋。有的夫妻办理假离婚手续以骗的购房指标,更有甚者,找到黄牛办了假离婚证。这种行为其实充满了风险,那么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我们一起通过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 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分情...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离婚财产如何分配问题,分配方法如下: 一、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


·一、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提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