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当代社会,抚养义务在我国法律上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是有父母进行的,但是实际上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想要脱离扶养义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
  不能脱离母子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任何人无权也不能脱离赡养义务。即使子女无物质能力赡养父母,也应该在精神赡养层面尽义务,给老人以精神慰藉。如果是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与继子,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成年继子与继母关系恶化,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母子关系的。即便如此,由继母抚养长大的继子,仍不能免除其赡养之责,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母,应给予其必要的晚年生活费。
  二、孩子抚养权问题:
  1、子女不足2周岁;记者了解到,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孩子已满10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我国婚姻法[2] 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同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 中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或随母方生活将会影响对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且父方具有相应抚养能力,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则由父方直接抚养。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他是一种法定上的义务,因此脱离抚养义务是不能够进行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在我国是不能够脱离扶养义务的。具体的您可以再在当地咨询一下律师。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构是哪个机构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构是哪个机构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构是哪个机构? 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受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判决,然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将副本记入婚姻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


·离婚时,小孩不满2周岁的,法院会怎么判?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哪些内容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哪些内容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


·离婚怎么能拿到孩子抚养权
      离婚怎么能拿到孩子抚养权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


·离婚有两个孩子怎么分配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孩子抚养权与孩子的年龄有关,两个孩子的情况一般会一人一个。孩子2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若孩子10岁以上,法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若有2个孩子,一般会一人一个。但是,事情没有绝对,法...


·婚约财产返还比例依据
      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是如何的呢?有关婚约财产返还的比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 ?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我国的抚养费标准多少?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法律在我国已经变得非常的完善,在解决婚姻上的种种问题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是依据婚姻法中的相关程序来解决离婚时候的种种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那抚养费标准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抚养费标准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


·离婚需要支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离婚需要支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


·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能否修改日期?
      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能否修改日期? 当事人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离婚判决的日期错误,可以更改。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与民政局离婚证的法律效力相同。如果现有的离婚判决生效,则有效的离婚判决不需要由离婚证书取代。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您想再婚...


·国家赔偿案件赔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赔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