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房地产代理合同,开发商可以和中介公司或者是房产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对楼盘进行销售和管理。虽然说现如今房地产市场是比较火热的,但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基本利益,房子在代理销售的过程当中,也需要遵守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
  
  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是行政调解。
  
  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何选择房产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平时的房产合同制作过程中,都面临着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在无法达成和解或者调解时,双方会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一般的解决办法分为两类,第一,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二,提交仲裁机关仲裁。那么,到底是选择诉讼解决还是选择仲裁呢?
  
  总结二者的利弊,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关于效率
  
  当事人发生纠纷一般都希望尽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以避免投入更多的财力、时间成本。在这点上,仲裁比较占优势。
  
  首先,仲裁的受理和开庭程序相对简单,诉讼相对复杂;
  
  其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立即生效。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还可上诉,并且提起上诉程序仍需时间:
  
  再次,目前诉讼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而人民法院的诉讼资源有限,加之案件的复杂程度、法官的判案水平、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和影响等因素,一个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判决生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
  
  2、关于灵活性
  
  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仲裁机构、选择仲裁员,甚至选择仲裁的时间和地点,选择适用的实体法。特别是可以据仲裁员的经验、阅历、职称、学历、品行素养、仲裁水平等诸多方面来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
  
  而诉讼则基本确定了受理的法院、审判员、审判的程序、时间及地点。当事人只能通过调整自己的相关情况来应对诉讼。
  
  3、关于专业性
  
  有些纠纷的事实判别强于法律判断,而这些事实判别又需要相当丰富的专业方面的知识,这正是仲裁机构既具社会威望、又具备权威的相关专业知识,且熟悉法律规范的专家仲裁人员的优势,因而审理案件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有利于这些纠纷的解决。
  
  而法院的法官往往只具有法律的专业知识,对纠纷所涉的专业知识不一定了解,在事实认定上可能存在不足。
  
  4、关于国际性
  
  仲裁较之于诉讼,相对而言更具有国际性,它可以更多地参照国际间的有关公约、条约、议定书,乃至国际惯例,相容性较大,适合于不同制度、不同国家与民族,不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传统背景下的当事人。
  
  5、关于权利救济
  
  仲裁是一裁终局,在快捷方便的同时,又失去了二审的监督作用,没有了当事人进一步主张权利的回旋余地。当然在法定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而诉讼本来就是二审终审,即便是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救济途径相对更广。
  
  房地产代理合同纠纷可以选择的解决方法包括诉讼,调解,和解和仲裁者四种方法。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的话,要针对具体产生纠纷的原因,其实双方是可以协商的,但是不管怎样,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合同的纠纷问题。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我国大部分的土地都是国有类型的,不少企业家会在部分国有类型个的土地之上,修建普通的商品房,在此种类型的房屋修建完成,并且已经验收合格之后,就可以进行交付使用,此种类型的房屋是有使用期限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怎么办? 一、商品房土...


·茂名城中村的房如何办土地使用证?
      茂名城中村的房如何办土地使用证?在我国不同的地区,拥有不同类型的土地,最为常见的是国有土地。以及共有土地,这是属于共有的,但是像城中村等地,也是存在私有土地的,不过依旧需要按照流程办理土地使用证,你是否知道茂名城中村的房如何办土地使用证? 一、茂名城中村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1、...


·征收土地需要盖什么章?
      征收土地需要盖什么章? 今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对土地的使用需求越来越大,城镇周边的土地逐渐被开发利用,在开发商们使用土地之前都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征收土地批示同意,那么,征收土地需要盖什么章呢?下面就这个话题进行简单的讲解,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征收土地需要盖什么章 有三处需用章...


·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土地使用要求变大,而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里的房子叫什么?
      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里的房子叫什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宅基地就是一种重要的集体土地,按照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建立在上面的房屋基本是没有土地证的。近年来,随着新农村的建设,一些地方在尝试给农村的房子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那么,有土地使用权的...


·外地丧假几天,有什么条件?
      很多人,亲属离世的时候都在外地,没能在身边,便非常希望有假能去送其亲属最后一程,这时候就迫切想知道可不可以请丧假。那么哪些外地亲属可以让你请丧假去办理丧事,请假需要哪些条件,外地丧假几天呢?将为您解答。 一、外地丧假的概念 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


·虚假诉讼罪管辖地是哪里?
      虚假诉讼罪管辖地是哪里?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虚假诉讼罪的管辖设...


·青岛土地使用费用标准是多少?
      青岛土地使用费用标准是多少?我国对的土地管理的一直很严格,使用土地的单位要缴纳各种税费,如果是外商使用土地,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青岛市有不少外资企业,自取得土地之日起就应该按季度缴纳费用。土地使用费核定后五年不变,到期后重新核定。那么青岛土地使用费用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青岛相关...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的房子可以买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的房子可以买么?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屋在拆迁征用补偿时无法得到保障,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城镇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