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商群体和规模不断扩大,网络买卖交易数量持续上升,随之而来的就是对物流运输的需求更加旺盛,在货物的运送过程中,交接的时间、地点,途中损耗的解决等事项都需要事先约定,那么,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呢?一、 经营者要与托运人签订书面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实际经营中,常常有承运人为了交易简便,不与托运人签订书面货物运输合同,把货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情况,这样不能够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货运单往往被法院认为是格式合同,在发生纠纷时,是不利于承运人的。因此,物流公司要尽量同托运人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的效力是优于货运单的。书面合同务必体现出双方当事人的参与。如果合同时由物流公司提供,一定要合理提示托运人合同中对其不利的条款,并让托运人确定。如果合同由双方代理人或者其他代表签字,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有当事人的签章。二、 采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时要尽到提醒说明的义务格式条款方便、省时,但是格式条款在法律上会受到一些限制,容易面临无效的风险。物流企业在制定格式条款时,要遵循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承运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合同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这样才可确保格式条款的有效性。在签订格式合同的结尾处,可以通过让托运人亲笔书写“本合同全部内容承运人已尽说明义务,本人已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并同意合同全部内容。”这样,格式条款将作为生效的合同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三、 依法同托运人约定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实践中,承运人往往会在合同中增加有条件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但一旦双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该条款容易被法院认定为强制性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运输合同的约定不应当违法法律规定,对合同中加强对方责任或者减轻自己法律责任的条款,一定要作为特别条款加以约定,对合同订立的背景、原因以及双方对条款内容均有确切的了解加以说明,从而避免法院排除适用合同约定导致条款无效的情形。四、 要同托运人详细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托运人在货物交付收货人前可以同承运人解除合同,此规定对物流公司非常不利,如果承运人付出了大部分的成本,为货物运输做好了准备,托运人此时想要解除合同,就会给承运人造成损失,承运人索赔的难度会很大。所以,承运人一定要在合同中,结合行业惯例,详细列举可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情形,对托运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进行限制,避免因托运人的解除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综上所述,在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首先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不要图方便以其他单据替代,否则在出现纠纷后对承运方较为不利,如果合同中有格式化条款内容一定要向托运方解释情况,同时,双方要就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和合同取消的情况进行约定。
  
  
  


·一、 继承合同公证费是多少?
      一、 继承合同公证费是多少?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二...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合同的成立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2、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订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二)合同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抵押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抵押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根据《抵押担保合同》的相关条例规定,抵押人在进行抵押时,为了保证双方利益,并且保证人的责任不应超过主债务的范围,可以约定抵押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事项,这只是是对于抵押人和债权人双方设立合同的目的设定的。当然,双方还可以跟据实际情况另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对方违约的情形下可以行使,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


·一、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否有效?
      一、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否有效? 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合同?
      在试用期内,由于劳动者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就自然而然的认为,此时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而到了转正之后才需要签订。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内是否要签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设立的一项制...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 一、不履行合同的书面通知的法律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


·家政服务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家政服务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


·锑矿购销合同范本
      锑矿购销合同范本 锑矿石是大自然形成的珍贵的材料,不同的地质条件形成的锑矿石各有差异。锑矿石用途广泛,所以开发价值高。今天我们为您列举了一份锑矿石购销合同范本,从中就可以知道锑矿购销合同范本内容应该包括哪些。 锑矿购销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无限期合同与有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限期合同与有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类型主要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之为有期限合同与无限期合同。那您知道这两种合同主要有哪些区别呢?难道就仅仅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不同?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


·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的内容 通常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中要不是抵
      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的内容 通常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中要不是抵押物要不是抵押人,当担保在抵押人的情况下,一般是有第三方担保的,那么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就让我们的从法律的角度给你介绍信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的内容吧。 一、担保抵押合同的内容 将当事人分为三方,甲方(贷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