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物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货物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以互联网为重要载体的经济和贸易飞速发展,商品的运输和流通作用更加凸显,为了保证产品和资金的良性快速循环和周转,许多企业往往会选择实力强、信用好、合作关系稳定的对象提供运输服务,那么,货物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呢?
  
  货物运输合同模板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合同中首先要明确期限和服务项目,其次是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货物运费和结账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出现货物损毁时的赔偿,包括逾期送到和其他出现纠纷的解决形式也进行了约定。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对于赠与合同,可能许多人不是很清楚,其实,赠与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首先应该符合合同的法定要求,因此,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赠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法律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赠与合同做了规定。 一、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合同履行不能,法律术语,指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合同不履行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一、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定义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达成合意的,通常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而对于合同中对方的商业机密,此时也应当严格保密。但在合同终止后,有的人就认为不再有保密义务了。那到底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还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合同...


·电表购销合同范本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哪些
      电表购销合同范本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哪些 一、合同主体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平等的宗旨,经双方认真洽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所需配电箱(柜)成套设备,达成如下协议:(详见清单和附图) 二、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购置配电箱(柜)成套设备,(详见清单和...


·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二、合同公证的程序?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


·特殊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特殊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来的。附条件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有时并不希望立即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有时又不希望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一直存...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那么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的我们就为各位做详细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


·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


·店面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店面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地理位置不好,有的因为店铺销售不符合所在区域人们的喜好,有的是想谋求更好的发展机遇,有的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这些原因都可能导致店铺需要转让。为了顺利地将店铺转让,并减少因此带来的损失或者是增加自己的收益,我们需要草拟一份符合自己利...


·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传真是电子技术的一种,在生活中也给人带来了不少的方便。甚至有不少人为了减少麻烦而选择以传真的形式来订立合同。不过,从效力上来看,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传真合同纠纷,当事人订立传真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传真合同的效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