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控告书该怎么来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控告很多时候都是出现在刑事诉讼当中,而此时往往是由受害人或其直系亲属向司法机关进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但此时需要提交书面的刑事控告书,这个刑事控告书该怎么来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控告书?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三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根据这一规定,刑事控告一般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诉讼代理人,对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告发,要求予以惩处的行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控告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控告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控告人签名或盖章。接受控告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控告人:控告应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刑事控告书怎么写?
  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1、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二)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分析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的具体条款和构成的罪名,并重申控告请求。(三)尾部。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实践中,有的人将刑事控告书交给公安机关,也有直接提交给人民法院的情况,按照我《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此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管辖规定来确定应该提交给谁。如果本书属于自诉案件,那提交给人民法院也是可以的的,当然多数情况下都是提交给公安机关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信息是非常重要,如果让不法分子获得了就可能被有针对性实施诈骗等行为,但是生活中邮寄快递、申请办卡等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国家为了保护民众的信息安全,将泄露信息列入到了刑法的范畴,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 一、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怎么处罚的?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的处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共同犯罪如何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对共同犯罪的量刑,历来都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是由多个人共同实施犯罪的,因而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就需要对这些人都作出量刑处罚,但实践中不同的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实际量刑标准也不太一样。那究竟共同犯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母亲哺乳期遗弃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
      抚养孩子一直是每一个父母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的正常成长离不开父母的照顾,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可以看到父母拒绝抚养孩子,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受到正常的照顾和教育,在法律中对此也有一件的规定,那母亲哺乳期遗弃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母亲哺乳期遗弃...


·在我国吸毒贩毒人员怎么判刑
      在我国吸毒贩毒人员怎么判刑 一、在我国吸毒贩毒人员怎么判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吸毒不属于犯罪的行为,而贩卖毒品如何判刑,要依据贩卖毒品的类型的数量而定,最高可以判刑死刑。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


·构成抢劫罪和抢夺罪判多久
      抢劫罪和抢夺罪判多久《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朋友把人砍伤了,请问下各位犯罪既遂是犯罪得逞吗
      得逞了。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


·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年轻人犯罪比例呈上升趋势,年轻人冲动,哥们义气,是非观念不强,也是导致这个群体犯罪率上升的一方面原因。近期,您关注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聚众斗殴,聚众抢劫,更甚者聚众持械抢劫,聚众持械劫狱的重型犯罪案件频频出现。现在,和您介绍一下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 一、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


·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量刑有争议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量刑有争议上诉的条件是什么?1、有适格的上诉人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2、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1)根据《刑事诉讼...


·茶陵拘留所探示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茶陵拘留所探示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拘留所的探视时间亦或者说是拘留所一周探视几次,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适用具体的拘留机关规章制度,如下: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2、如果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