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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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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刑事辩护律师解读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情节的理解

1、“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情节特别严重”: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明知是他人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加以利用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滁州刑事律师cz148.net]。

3、司法解释对单位和共同犯罪的认定

以单位名义或者单位形式实施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达到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1、明知他人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一)为其提供用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程序、工具,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提供十人次以上的;

(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交易服务、广告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帮助,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三)通过委托推广软件、投放广告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五千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后果特别严重”[www.cz148.net]。

2、对于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省级以上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的部门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定。

3、“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系统”,是指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

4、“身份认证信息”,是指用于确认用户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上操作权限的数据,包括账号、口令、密码、数字证书等。

5、“经济损失”,包括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行为给用户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用户为恢复数据、功能而支出的必要费用。[www.cz148.net]。
  滁州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辩护律师解读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等.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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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认定: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情节: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司法解释:

相关罪名: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阻碍军事行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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