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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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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滁州刑事律师解读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罪名释义、犯罪构成,盗伐林木罪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刑法条文、司法解释、最新成功案例、盗伐林木罪罪名解析、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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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滁州刑事律师cz148.net]。
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更多

认定:
  1、区分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己有,以及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窃罪。
2、区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界限[滁州刑事律师cz148.net]。主要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罪对象是普通林木,后罪的对象是珍贵树木。
3、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更多

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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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滁州刑事律师cz148.net]。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林木
盗伐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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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
  只有被盗伐的林木数量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5立方米或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2.5立方米或幼树50—125株;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度以内掌握,也可以参照上述数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认定本地区盗伐林木罪数量的......>>更多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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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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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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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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