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退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结婚要彩礼是我国婚姻关系当中比较有特点的一个风俗习惯问题,而且现在的彩礼趋势已经呈现为越来越多,对于男方来说,彩礼并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如果说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甚至是无效婚姻,自然关于彩礼很多人就想要求女方进行退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退吗?
  
  一、在我国无效婚姻给的彩礼退吗?
  
  1、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2、法律依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无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四、向法院申请无效婚姻的主体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如果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按照我国法规的规定,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自己的彩礼的。所以可不是说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彩礼给了女方,就归女方所有了。目前我国《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无效婚姻主要包括重婚,近亲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的等几种情况。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就算没有证据,分居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
      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婴儿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


·分居离婚的怎样离婚
       分居常常是离婚的前兆,而分居往往会导致离婚,那夫妻分居离婚的怎样离婚呢?离婚的往往会遇到很多值得注意的问题,而在分居离婚的情况下,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夫妻分居离婚的要注意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离婚的怎样离婚 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一是去...


·离婚之后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法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此处的配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法律保护。如果离婚以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则就不属于继承人范围的配偶了,因此是不享有继承权的,自然就分...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导致离婚,离婚必然涉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当夫妻双方协商较好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双方协商情况进行财产分割,一旦协商不成,就只有走法院起诉的道路了。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男女双方无论谁起诉离婚,...


·离婚财产有那些分割的规定?
      离婚财产有那些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


·被逮捕后家属可探望吗?
      一、被逮捕后家属可探望吗?1、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可以探望。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


·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要是确定在离婚之后男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话,那么作为女方也是不能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此时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那要是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呢?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疑惑吧。 一、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法院也受理了的,那么才算是启动了离婚程序。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的,当事人可能会在生效之后表示不服。那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再审是为纠正...


·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看来,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段时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组成了夫妻财产,其中财产的性质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因此,实践中,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一、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