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对经济形式和构成都进行了相关改革和重新设定。近几年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的改变,国家对公司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以此更加适应当代实际的国情需要。下面是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新公司法修订的四大亮点。
  一、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
  
  根据新公司法修改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这意味着,公司设立向所有的市场主体放开,注册资本不因公司形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不受注册比本多少的影响自主决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1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可能。
  二、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限制
  
  根据新公司法修改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最长缴足期限。新公司法修改这一点意味着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不再执行,除了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不需要在公司设立时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可以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内缴足。
  三、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新公司法修改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四、取消公司登记提交验资证明的要求,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
  
  新公司法修改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将公司法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 这意味着,自2014年3月1日起,股东缴纳出资后,不再要求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登记机关也不再要求提供验资证明,不再登记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以上是关于新公司法修订的四大亮点,从这四大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公司的限制逐渐降低。与之相对的,国家对公司的某些条件放宽,使更多的人有能力和资本来创办公司和运营公司,使公司运行的自主性提高了很多且减少了许多繁琐的程序,使业务更高效地办理。
  
  
  


·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一、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1、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经营者不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经营者不?股东不是经营者,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 《刑法》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有什么规定?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有什么规定?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 有具体案例吗,个人觉得,一般好像不行吧,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


·公司法注册资本最低限度是多少?
      公司法注册资本最低限度是多少?公司法注册资本最低限度是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承担的风险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承担的风险是怎样的由于我国的公司法和其他法规当中,对公司在挑选公司法人的时候的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公司法人不同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属于成年人,并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但是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也必须要明白,公司法人是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


·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诉讼风险
      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诉讼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的发展壮大,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往往会对一些公司进行收购。那么您知道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吗?可能面临哪些诉讼风险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 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目前因为市场是开放性的,并且市场的基础配置在市场中起的是绝对性的作用,小型企业的产生也得益于活跃的市场,但是小微企业的生命力是比较弱的,主要是没有强大的资金链,很多的团队都是资质不够合格的,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间发生贸易往来都需要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实现,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对公司非常重要。合同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就应该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公司法务部应该建立合同审批管理制度,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审批行为。下面我们就简单讲讲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应该包...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如何认定?
      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如何认定?现代互联网社会通过互联网我们能够快速的完成很多事情,很多相关的工作都可以在网上完成提交,不过也有很多人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和隐蔽性进行一些违法的事情,其中有部分人会利用互联网进行侵权和诽谤的活动,不过当前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要怎么认定这些行为。那如何认定诽谤...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新公司法对于与公司相关的各种纠纷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公司的权益,规范公司的运行。股权转让纠纷是公司纠纷中一种常见的情况,涉及到公司股东的权益。那么,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呢?一、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