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不管是对于普通职工还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都肩负的有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也就是说,其实公司的一些职权是不可以滥用的。所以说,滥用职权罪不仅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同样也对于公司中的人员具有约束力。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397条)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3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
  
  2.指使他人为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手续的;
  
  3.违规或者指使他人违规更改、调换车辆档案的;
  
  4.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达到前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5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之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用职权,致使林木被滥伐4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2000株以上,或者致使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被滥伐1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400株以上,或者致使珍贵树木被采伐、毁坏4立方米或者4株以上,或者致使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被采伐、毁坏后果严重的,或者致使国家严禁采伐的林木被采伐、毁坏情节恶劣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的话,如果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的话,会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您在生活中,一定要明白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职权如果被滥用的话,是不利于公司的正常发展的。
  
  


·发起人设立公司有怎样的程序
      发起人设立公司有怎样的程序 一、设立公司有怎样的程序 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


·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
      如果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约定了试用期的话,那么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试用期的约定来执行。此时对于企业来讲,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 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问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办理、...


·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一、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可以向对外转让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保险公司跨境并购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保险公司跨境并购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要长期对境外保险项目机会的跟踪、分析及寻找良好的买入时机。 离开对市场上保险项目机会的长期跟踪、分析,仅仅孤立的去分析评价市场上出现的单个项目机会,而不考虑与公司战略的合拍及公司能力,不是优秀的海外并购团队;良好的交易进入时机对中...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一、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


·股权转让要隐名股东签名吗?
      股权转让要隐名股东签名吗?需要隐名股东签名,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对外融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融资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在融资过程中,加强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才能提高融资水平,降低融资成本。很多企业都出台相关办法,那么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一、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我国《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劳动者的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公司变更法人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变更法人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一、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


·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相信您都知道,注册设立公司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的材料很多,而申请人在提供了相应材料,并且按照规定办理了公司注册手续后,就想知道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