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的概念是什么 2023年抢劫罪怎么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实践中,区分罪与非罪很多时候都是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而常见的立案标准都是以具体的犯罪数额来确定的。但针对抢劫罪而言,法律中规定这属于行为犯,即在实施了抢劫行为的情况下就会构成犯罪。那2017年抢劫罪怎么判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抢劫罪怎么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量刑标准(2017)》第一百一十三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一)抢劫1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二)抢劫取得财物,在次基数上数额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 被害人超过1人的,每增加1人,按次基数重处10%;(四)抢劫致人轻伤的,每增加轻伤1人,按次基数重处20%;(五)持械抢劫的,按次基数重处20%;(六)遭遇灾害时行为人实施抢劫,按次基数重处20%;(七)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毁坏或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按次基数重处20%;(八)以人质勒索他人巨额财物,按抢劫罪处罚的,按次基数重处30%;(九)抢劫2次,按次基数重处40%;(十)三人以上结伙抢劫的,按次基数重处20%。第一百一十四条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结果加重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有下列情形的,刑期相应增加:(一)数额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六个月;(三)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二年。通过上述内容的分析,您应该对抢劫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有所了解了吧。虽然《刑法》中对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因此也会导致对不同的罪犯作出的处罚不一样。同时由于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往往会给受害人人身造成损害,因此在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之后,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
  
  
  


·轻微酒驾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
      轻微酒驾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轻微酒驾拘留十天左右才会被释放,《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毒品成为现代社会的危害人体健康的一个毒瘤之一,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经受不了诱惑,在别人的教唆下去尝试,从而堕入黑暗的深渊,引诱教唆他人吸毒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那么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得表现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


·人民法院会对贩卖百草枯判刑吗?
      人民法院会对贩卖百草枯判刑吗?如果是依法贩卖的,就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是非法贩卖,或者是贩卖伪劣药品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情形:生产(包括委托或受托加工、分装)、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或者按照假农药、劣质农药处理的农药。移送标准:根据《...


·刑诉法发还物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检法机关人员虽然在办案的时候是享有相关的权利的,但是在办的过程当中,公检法机关的所有权力都受刑诉法的约定,而且也不能因此使公民的基本利益遭受的损失。对于一些扣押查封的物品,刑诉法当中对发还物品也有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发还物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发还物品的...


·醉驾165有机会缓刑吗
      1、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毫克以下,无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酒精含量在140毫克l以下,且无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2、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毫克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酒精含量超过160毫克但在...


·安徽省高院盗窃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行为侵犯的是他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这正是我国法律保护的法益之一,因为在达到了一定数额或者符合法定情节的时候,自然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之后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其中安徽省高院盗窃罪的处罚是如何进行细化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


·开设赌场看守所可以拘留多久?
      开设赌场看守所可以拘留多久? 一、开设赌场看守所可以拘留多久? 开设赌场看守所可以拘留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适用缓刑遵守哪些规定?
      适用缓刑遵守哪些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


·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对于您来说,这一行为并不陌生。盗窃就是偷东西,这一行为,是恶劣的,损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这样的行为定性为犯罪。那么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案的认定,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虚假诉讼的方式正式开始。那么,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下面由为您解开这些疑惑。 一、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