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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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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98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20〕8号

  

  您提出的关于按职工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广大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已多次对休息休假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职工可以享受的假期种类较多,每年可依法享受包括11天法定节假日和最长15天的带薪年休假,加上每周2天休息日,职工每年固定休息休假时间有120-130天,约占全年时间1/3,能够较好满足职工探亲访友、消费休闲需要。

  一、关于增加带薪年休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条例》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以及相关待遇是法定的最低标准,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等因素,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做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规定,如按您提到的累计工作时间每满两年增加1天年休假、职工享受年休假天数上限可为20天等。

  我国现行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标准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职工休息休假需要等因素制定的,较好地实现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休息权与就业权之间的平衡,同时,符合世界各国惯例并顺应了全球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标准的发展趋势。下一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不断增强,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加强对提高带薪年休假标准的可行性研究,适时修订完善《条例》,促进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在与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前提下更好满足人民需要。

  二、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颁布实施后,原人事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继颁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作出了具体规定。近年来,我部积极指导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各地普遍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一些地方将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国家出台的法规规章基础上,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出台了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增强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操作性。同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连续多年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列入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检查内容,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

  总的来看,近年来带薪年休假贯彻落实情况已有改善。近三年我部开展的60个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数据显示,所在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含可放寒暑假的单位)且具备休假条件(工作满1年)的职工中,能够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人数比例已经达到60%左右。但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带薪年休假制度及其理念宣传不够,尚未形成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社会共识;企业职工休假带来岗位人员空缺以及用工成本增加,影响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主动性;一些职工怕影响就业岗位、工资收入、职级晋升等不敢提、不愿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宣传力度,推动带薪休假成为社会共识;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强指导监督,督促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和安排;进一步指导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制定合理的带薪年休假办法,统筹安排职工休假;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内容,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共同合意。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合同也就难以签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


·关于丧假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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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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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至于国务院《关于做好规...


·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对劳动合同效力造成何种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原则”;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也应当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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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


·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对于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不等于没有认定的标准。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标准来看,通常以下情形会被认定为订立劳动合同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因转产、技术升级、兼并、合并、搬迁到较远的地方或被主管部门撤销等导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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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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