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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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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典》第471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1、关于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承诺方式是最为典型的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形成合意的过程,是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很多都是经过要约、承诺完成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约”,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称为“承诺”。一般而言,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有时要

  约和承诺难以区分。许多合同是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讨价还价、反复协商才得

  以达成的。

   2、关于合同订立的其他方式

   除了要约、承诺方式之外,传统上还存在以下几种合同订立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

   第一,交叉要约。交叉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各自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同时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

   第二,同时表示。同时表示与交叉要约本质上相同,交叉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同时表示是在对话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指对话的当事人双方毫无先后之别,同时向对方为同一内容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三,意思实现。意思实现是指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马者要约人预先声明承诺无需通知,在相当时间内如有可以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意思的客观事实,则要约人可以据此成立合同。


·合伙合同订立的形式
      《民法典》第967条及以下条款对合伙合同的订立,并未附加特殊的形式要求。故此,合伙合同的订立形式,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第469条)及总则编(第135条)。此一点,既不同于《民法通则》第31条对订立合伙协议的要求,也不同于《合伙企业法》第4条对合伙协议的书面要式要求。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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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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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遇到逾期付房款时,出卖人如需要进行起诉,可通过以下流程进行:   1、明确被告。收集好被告的身份资料等信息,以便向法院提交。   2、制作民事诉讼状书。可自己写或委托律师写,需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   3、收集准备证据资料。尽可能收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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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1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两类裁定,除前述两类裁定外,对于其他裁定,当事人不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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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对受要约人的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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