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配偶已达退休年龄但子女已成年的,能不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认定受害人配偶属于受害人的成年被扶养人应同时满足二条件:一是受害人依法对其配偶应承担扶养义务;二是受害人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若受害人与其配偶婚后育有子女,且已成年,法院据此认定受害人配偶应由子女尽赡养义务,受害人配偶不满足上述规定中无其他生活来源之条件,因此受害人关于保险公司应向其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不能成立。


·《民法典》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
      2020年修正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


·交通事故中,六级伤残的赔付标准?
      1、伤残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然后在乘以伤残赔偿系数0.5。 2、医药费、后续的治疗费以及康复的费用: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 3、精神...


·交通事故中,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然后在乘以伤残赔偿系数0.6。 2、医药费、后续的治疗费以及康复的费用: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 3、精神...


·交通事故中行人全责的赔偿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表明,机动车的所有人具有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目的在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承办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能够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赔付受害人所受到的人身、财产...


·未投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表明,机动车的所有人具有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目的在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承办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能够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赔付受害人所受到的人身、财产...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讼时效起算点
      我国法律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亦应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本案诉讼时效无论起点从交通事故发生日或者医疗终结日算,还是...


·驾驶员交通肇事后逃逸,商业三者险是否需要赔偿
      有的法院认为禁止交通事故后逃逸属于每一个驾驶员应当知晓的基本常识,且保险公司在其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对肇事逃逸的免赔情形进行了明确约定,适用逃逸不赔条款时不应再苛求保险人履行明确的说明义务。如果对此种交通事故逃逸犯罪行为仍然支持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则无异于鼓励违法犯...


·雇员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任,雇员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在这起案件中,最后认定的责任都应该由雇主李某承担,因为王某对造成此次事故也存在...


·道路交通事故都能私了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朋友因为嫌走正规程序麻烦和担心交警部门扣分、罚款而选择私了。可是,道路交通事故都能私了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那么,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


·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因道路管理者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故,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