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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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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

  (2022年度)的通知

  苏高法电〔2023〕8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人民法庭: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统计的2022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等相关指标,现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依据的2022年度相关数据通报如下:

  1. 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28124元,经营净收入为6421元。

  2. 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2848元。

  3. 2022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4。

  4. 2022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78元。

  5. 2022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796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23年2月22日


·被侵权人死亡后,谁可以成为请求权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1181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根...


·侵害生命健康权民事上应承担哪些责任?
          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的,除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外,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工作中刘某腰部被硬物砸伤。雇主李某某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和刘某达成协议,内容为: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0元,该款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本起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后,刘某因受伤部位疼痛再次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协议。 最...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 65.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66.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雇工致人损害案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发生人身损害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个人劳务关系中由劳务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个人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方多系为自身利益或家庭事务雇佣劳务人员,一般不具有生产经营的营利性质。 对于劳务活动的专业化水平、安全保障知识等往往反而不及提供劳务者,且接受劳务方的经济实力和...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1147-2014
    人身损...


·因产品缺陷遭受损害该找谁赔?
      被侵权人经常为了方便快捷,会直接找销售者索赔,但如果产品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则销售者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这是因为生产者才是最终责任者。当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发现对方才是最终责任者时,在二者之间就产生了追偿的问题,“谁是最终责任者,向谁追偿”。虽然面对被...


·在商场参加抽奖不慎滑倒摔伤,商场要担责吗?
      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在组织抽奖活动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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