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出轨导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如果出轨被认定为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2、如果是单单出轨搞婚外情而没有出现与他人同居甚至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一般对于财产的分割没有影响。

  

  在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认定中,有以下行为的通常为有过错的一方: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


·如果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在当今这个自由开放的社会,离婚已成普遍现象,有了孩子在离婚后法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是要付出一生的心血,而另一方却置之不理,可想而知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如果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如果离婚女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1、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


·新婚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婚姻对有些人来说注定是不成功的,也许只有离婚才是最好的选择与解脱。虽然新婚姻法已经出台了 一段时间,但是还是有许多人对其中的不少法条法规不是特别清楚,特别是有关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问题,此问题也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我们就将为您提供新婚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引发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因素中,一方出轨可以说是占了较大比重。在离婚案件中,出轨的一方是过错方,这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在民间的一些概念中,出轨的一方是离婚的罪魁祸首,应该净身出户。那么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就这个热点问题和您简单谈一谈。 一、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


·离婚后,孩子姓氏的更改
      1.原则上父或母一方是不能擅自变更孩子姓氏的。 依据:《最高法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1981年8月14日)认为“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  2.父或母擅自变更孩子姓氏的,另一方可以要求...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二婚婚前财产属于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处理离婚对于人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是如果是涉外的婚姻关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应该怎么样处理,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一般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