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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日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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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日租房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经营日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2、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3、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4、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日租房也是属于房屋租赁行为,但是由于旅客即来就走,所以需要房租去办理备案。出具相关手续证明房屋符合租赁的条件。
  
  日租房,作为现在租房的流行方式,它有其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在经营日租房时,需要房主去办理相关手续,来证明自己的房屋符合日租房的条件。交纳一定的税收,避免逃税。以上是我们为你整理的有关房屋租赁方面的知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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