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产权年限计算与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产权年限计算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年限怎么计算?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二、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1、商品房产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购房者可以登录中国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栏目,然后输入开发商所属公司进行查询。一般情况下,该楼盘已经开始对外出售的话,该楼盘的土地来源以及性质都会在中国国土资源部公示,就算开发商是暂时取得土地证,购房者也需要了解该楼盘的土地情况。
  
  2、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中国国土资源部公示的土地性质,是以出让还是划拨的形式出现的,如果是以出让的形式出现的,该楼盘一般是大产权房,如果是以划拨的形式出现的,该楼盘很可能是小产权房。
  
  3、如果商品房是新房的话,那么购房者就比较容易计算商品房产权年限,可以根据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来计算。比如开发商是在2000年拿到的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是在2003年购买的商品房,那么商品房产权年限就是2000年+70年-2003年=67年。
  
  三、最新房屋产权年限有哪些规定?
  
  房屋产权主要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就是房主对该房屋的财产占有和使用,及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1、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主要是指该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损毁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2、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在的土地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用的,个人业主只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这个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产权。
  
  3、房屋产权年限的规定
  
  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购房人取得了不动产产权证,就享有了房屋的完整所有权,这个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是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
  
  4、40年、50年、70年产权的区别
  
  产权为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户口,而产权为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虽然很多也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一般来说不能落户口,子女也就不能划分到相应的学区,就近入学;
  
  70年产权的住宅,在水电费上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价格相对较低,而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则是按照商用标准来收取,价格要贵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气。
  
  


·继承房产限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继承房产限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继承的发生时间,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


·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
      生活中,有的人看到他人私下进行小产权房的买卖,于是就想,既然小产权房都能买卖了,那么肯定也能办理抵押贷款。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小产权房能贷款吗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


·一、房屋买卖协议已签不过户行吗?
      一、房屋买卖协议已签不过户行吗? 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社会租赁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租房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在租房期间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事情,那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没有到合同约定好的期限想要提前退租,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


·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是否承继
      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是否承继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


·房屋产权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房屋产权?
      房屋自购买起,其产权就归业主所有。但是我们拥有的知识房屋所有权,不涵盖土地使用权,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很多朋友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为您带来有关房屋产权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您。 一、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般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


·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因为房产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持续保持蹿升状态,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红火起来。暂时无法承担买房费用的人只能租房,尤其是一些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房屋买卖以及房屋租赁,都会使人想到房产中介。那么,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


·最新东莞二套房政策
      东莞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人口密度相较与全国其他省市较大,住房问题紧张,为了缓减住房压力,东莞市政府根据本市人口流动、居民的购买能力等民情,制定了最新东莞二套房政策。该政策的颁布,对完善该市的住房限购政策有着推动性的作用。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


·部分产权的房改房可以买卖贷款吗?
      一.部分产权的房改房可以买卖贷款吗?房改房就是已购公有住房,也可以叫单位房,是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政策,也就是说,单位将原公房按照一定的优惠形式出售给使用或者承租该房子的职工。房改房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部分产权的房子;另一个就是全部产权的房子。其中,全部产权的房改房是职工以成本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