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相信您对受贿罪和贿赂罪都比较了解,但您对介绍贿赂罪和受贿罪共犯了解多少呢?是否知道什么是介绍贿赂罪?什么是受贿罪共犯?又是否了解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什么是受贿罪共犯
  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受贿罪共同犯罪也必须符合刑法的这一规定,其犯罪构成如下:一是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各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廉政制度;三是受贿犯罪主观方面具有共同受贿犯罪的故意;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犯罪主体相互配合进行受贿犯罪。
  三、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区别
  从犯罪构成上分析,构成介绍贿赂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贿赂人具有行贿意图或者明知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意图,而故意充当“掮客”,从中穿针引线,牵线搭桥。也就是说,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是在他人有了行贿或受贿的故意的情况下,才从中沟通、撮合的。这就犹如市场经纪人的作用一样,有买方和卖方的情况下,才从中说合成交生意的。在客观上,表现为在行贿、受贿双方之间进行引荐、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沟通、撮合行为本身既非受贿行为,也非行贿行为,而是独立的介绍贿赂行为。而受贿罪中的共同犯罪,应理解为各共同犯罪人之间有共同的收受或索取贿赂的故意,并实施了共同的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即受贿罪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其同事、家属或亲友伙同其共同参与收受财物的共同犯罪案件。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共犯的区别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它们一个是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一个是属于共同受贿,但不管是哪一种,都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都属于犯罪。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让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您争取更多利益。
  
  
  


·缓刑后五年内再犯罪构成累犯么
      缓刑后五年内再犯罪构成累犯么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


·诈骗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诈骗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典型的公诉类案件,并不属于法律允许的自诉类案件。故,一旦发现存在诈骗行为,可直接向案发地公安报案,公安一经查实,则会予以...


·看守所被拘留30天合法吗?
      看守所被拘留30天合法吗?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犯职务侵占罪全部退赃怎样量刑
      该行为仍然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积极退赃的,可以比照上述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


·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的行为无论最终是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从行为人的主观上来看都是比较恶劣的,因为具有剥夺对方生命权的故意,因此我国法律中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这种情况下故意杀人罪能判缓刑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故...


·批捕通知书下了是就判刑了吗?
      一、批捕通知书下了是就判刑了吗?1、一般而言检察院批捕,是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的。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只能说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刑期长短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具...


·诽谤污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被他人污蔑或者诽谤了,带来的影响是可大可小的,在此,如果我们发现自身的名誉权受到的他人的诽谤或者污蔑,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诽谤污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怎么起诉诽谤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主刑当中的具体种类,同时也是那种处罚比较轻的,当然往往针对犯罪较轻的罪犯,才能被判管制或者拘役。法律中对管制和拘役的期限规定不同,那到底我国对管制是如何处罚的,而拘役的刑期又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对于软暴力涉恶判拘役吗?
      对于软暴力涉恶判拘役吗?软暴力涉恶犯罪要看具体罪名和相关的情节,最轻可能是拘役。涉恶并不是一个罪名,是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但是形成了一个恶势力团伙,涉恶被告人的罪名,也大多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 一、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处罚方式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