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有什么要注意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的一个重要文件,但是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书不是很了解,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其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婚虽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协议内容自愿合法、公平合理,双方签名,即具有法律效力,能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证明力更强。
  2、协议内容双方意思要表示真实,不能存在胁迫的情形,也不能剥夺一方应有的权利,围绕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进行。
   二、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了国家的认可。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法院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为了避免以后有麻烦,最好还是能公证一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需要怎么样的手续
      离婚需要怎么样的手续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


·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
      若夫妻因为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此时没有未成年子女的,则可以不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要是有子女,且子女尚未成年的话,这种情况下若不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那肯定就不能离婚。不过此时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


·关于国家赔偿条件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条件有哪些? 条件包括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时效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侵权行为以及纠纷问题,其中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也要依据法律来解决,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是必然的,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时效问题须要去注意,那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时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离婚男方想要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男方想要小孩抚养权怎么办?离婚男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就得想办法证明自己比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要是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毕竟在我国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而此时多数夫妻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那一般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应当...


·胁迫婚姻规定在何种情况下才能使婚姻无效?
      婚姻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结为夫妻,而胁迫婚姻却是在胁迫下迫使对方与其结婚,这种损害他人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行为,是不被法律许可的行为。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利撤销该婚姻。那么接下来法律我们来和您谈谈,作为被胁迫的一方,该如何撤销婚姻? 一、胁迫婚姻规定在何种情况下...


·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
      这世界上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感情,感情来的也快去的也快,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中,离婚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不合则离是很多人秉持的信念,因此我国的离婚率与日俱增,双方一旦离婚就有很多问题需要计较和计算,很多人都希望把自己的利益争取到最大化,所以一般对于诉讼离婚应该谁先提出就是很多人纠结的问...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个人财产是怎样认定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些情况下去的财产也是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婚内个人财产是怎样认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内个人财产的认定 所谓婚内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担任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基准收费标准为500元/件,上浮或者下浮不超过50%。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