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是每月缴纳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是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分类 劳动关系...


·一、事业单位工伤职工退休后待遇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工伤职工退休后待遇是什么?事业单位工伤职工退休后,达成六级工伤,在退休后就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如果未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办理补偿。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用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去直接申请支付令
      按照过去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带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些规定诚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制定的,但是,作为一个劳动者,往往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官司而...


·公司与同事打闹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公司与同事打闹受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


·女职工保护适用范围是什么
      女职工其实也就是女性职工,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其他条件的女性都可以成为单位的职工。女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身体原因而遇到各种的问题、困难,严重的还会损害其合法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那么女职工保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化工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


·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
      相互制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就是劳动关系,拉动关系的认定一般对劳动者影响很大,关乎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认定是按照法规根据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来认定的,那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分析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


·江苏省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是怎样
      江苏省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是怎样 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和解或调解 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


·劳动法 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的工作叫做加班。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的。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对于具体的劳动法 加班时间还需要你继续往下看我搜集的关于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加班时间的制度是什么样的? 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