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轻则没有人员伤亡,重则造成多人伤亡或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程度,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就被称为“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处理办法也与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太一样。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其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五)违反本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以上就是对于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这两个问题的解答。由于特大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十分巨大,在处理过程中不能掉以轻心,同时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以求将损失减到最低,将事故更好地处理完成。但毫无疑问,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驾车过程中倍加小心,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醉驾是现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重大交通事故
      醉驾是现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重大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是很严重的案件,因此醉驾之后会被处以至少一个月以上的拘役。我国法律对于醉驾的处置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在各地方具体案件中判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苏州醉驾标准是什么? 一、苏州醉驾标准是什么? 在道路上驾驶...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怎么索赔
      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那发生交通事故后财产损失怎么索赔呢,如果您对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索赔不太了解,我们在下文就为您准备了不同类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索赔方式,希望能帮助您完美的处理好您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怎么索赔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


·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一、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三个:银行间;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银行柜台市场。 具体如下: 场外市场: .银行间市场。 主要是我国各类型银行相互之间的债券交易市场,可以有效的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流通和供应量。 一般政府主体发行或者批准发行的国...


·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一、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借车给别人发生事故,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存在的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车主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对损害发生...


·上海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一、上海社保可以自己交吗一般自己能交的社保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像其他的生育险,失业险之类的自己是不能交的。二、养老保险自己如何交1、去你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最好去之前打电话当地的社保局。2、需要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3、一般每月...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赔偿;无收人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进行赔偿。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术手法对这类遗体进行整容修复,让遭遇不幸的逝者可以体面地告别世界。 但这笔特殊的花费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在追偿时该如何界定? 法院认...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时间要多久
      面对交通事故方面的纠纷,打官司其实是不错的一个选择。但对于当事人来讲,此时可能想要急于处理纠纷,就想知道究竟交通事故打官司的时间要多久,这样自己也要合理安排时间。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进行解答。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的时间要多久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严重脑出血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获得赔偿,一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地农村居住的居民的人均纯收入(镇里城里的人民能支配的人均收入)来做为标准然后在乘以伤残系数(伤残系数就是根据受伤的严重性来划分的)再乘以赔偿...


·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有的人在事故发生后害怕承担责任,因此就会选择逃逸。很多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的,往往都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就比较重。那要是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