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三)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四)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五)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六)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七)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二、如何办理收养登记
  
  (一)申请
  
  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8周岁,必须亲自到场。
  
  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
  
  (二)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工作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要对申请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审查,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收养人是否符合《收养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有配偶的,对夫妻双方的情况都要进行审查。
  
  2、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审查被收养人的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已满十周岁的被收养人,登记机关还要了解他(她)对收养的意见。审查被收养人的来源,对收养弃婴的一定要认真审查,要进行必要的调查,不要急于办理收养登记,防止假弃婴。
  
  4、审查申请人真实的收养目的。收养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
  
  5、审查社会福利机构的送养人资格。
  
  审查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三)登记
  
  经过认真的审查,掌握了申请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情况后,即可以决定是否准予登记。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予登记的,也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成立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除了要求符合规定条件外,还需要进行登记或者办理收养公证,否则的话很有可能认定为事实收养,这对双方来讲都是不利的。而不管是办理登记手续还是提出收养公证,在材料上面,肯定是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好,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好。
  
  


·购买了车险车自燃保险赔吗?
       购买了车险车自燃保险赔吗? 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购置价的80%,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发生部分损失时...


·救护车因执行任务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定?
      开车行驶在马路上,如果看到救护车或者救火车等车辆,应该礼让让这些车辆优先通过。救护车行使的时候常常比较急,有的时候为了赶时间会闯红灯或者在对面道路上行使等等,这样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如果救护车因执行任务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定呢?为您解答。 一、救护车闯红灯引发车祸,责任...


·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肇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 12.2万元按照保监会制订的全国统一条款,又分为: 1.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 2.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交付租金?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交付租金?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屋的归属权就转给买方了,租房只有房屋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租金给与买方。此处应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租房到期时间。租房到期在合同签订前,租金属于卖方。租赁房屋产权变动,租赁合同效力并未消亡,只是租赁主体发生变更,而且此类租赁主体的变更...


·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一、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徒刑吗 不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


·一、赔偿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赔偿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样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对于年月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


·一、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


·五金交电经营范围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楼房越来越多,需要买房装房的也越来越多,而在装修房屋时经常听到五金交电等名词,一位在购买建材产品时一定需要购买的就是五金交电,五金泛指金银铜铁等金属,而交电则指交流电用的电器或工具。那么,下文就随我们共同了解一下五金交电经营范围有哪些吧。一、五金...


·车被高空坠物砸伤谁来赔偿?
       高空坠物是一种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发生高处坠落掉物砸中车辆的情况。车被高空坠物砸伤谁来赔偿?如果造成车辆损坏,则应该由物品所有者承担法律责任,对车主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车被高空坠物砸伤谁来赔偿?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