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分为几个种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事故分为三类。分别是根据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进行划分。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工伤认定之前的请假算是工伤假吗?
      一、工伤认定之前的请假算是工伤假吗?事故还未进行工伤认定之前,那么是不能判定为工伤的,员工在此事请假是不能算工伤假的。1、工伤,因治疗康复期间不能来上班,是需要请假的。2、工伤请假期间工资按照正常工资计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工伤期间请假需要有正规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上面...


·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
      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有多久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审理时间一般有多久呢?作为劳动者,当然希望自己的劳动纠纷能迅速的得到解决,这时,您可以看一下自己的纠纷能否申请先予执行。那在实践中,究竟哪些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承包是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在一般情况下,建设方就拟建项目举行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且有兴趣的施工单位可以制作标书进行投标,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与建设方协商达成工程承包意向,其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呢?...


·司法解释规定的确定开工日期的其他记载开工日期文件的证明力问题
      建设工程施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开工时间的证明力大小是否有顺序问题,因此不宜硬性规定证明力大小的顺序,而是需要结合个案事实及工程施工惯例,进行认定。开工报告记载的...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起领导作用,职责为落实带班制度。项目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排在第一位的。工程项目经理责任人的责任有很多,管理、联系、协调、问题上报都包...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工程团队需要注重的一个项目,因为一旦出了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团队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在承包工程之后,工程团队都会将一笔工程质量保障金交给发包人,在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后即可退还保修金。那么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


·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的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化进程脚步加快,可是随之而来的工程质量问题就成了当下的一个热点,时常在新闻中看到某某工地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那么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下文中对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作说明。 ...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于完成的工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进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于完成的工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进行测量、检查或者一系列的实验,最后将检查出来的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对比,来判断每项特性是否合格的一个活动。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就来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法是怎样的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法是怎样的 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按照法律中的要求一般是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委的处理之后,对裁决结果不服的,才能依法提起劳动诉讼。对此,在《劳动仲裁法》的基础上,各地区也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办法。下文中率我们为您带来《广...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多少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多少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1、过失性辞退 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