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生活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纠纷,债务人为了不偿还欠款,往往就会把名下的财产转移给第三人,这种行为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这种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怎么写呢?我们为您做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原告:王某,女,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被告:李某,男,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判令撤销被告同第三人之间转让房产的行为;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2年7月13日,原被告双方签署了一份借款合同,并由北京市某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8月13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作为合同履行的保证,被告将诉争房产证和房主身份证原件交给原告保存,作为抵押担保。后用种种理由推脱迟迟不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___年___月___日,被告以其它是由需要使用身份证为由向原告提出暂时借用,原告同意。借款期限到期后原告催促被告还款,被告拒不偿还借款。原告经调查得知被告正是利用那次借用身份证的机会,拿着借出的身份证到登记部门,以房产证原件丢失为名另行补办了新的房产证,并将房产转让给了第三人(系被告亲哥哥)。被告为恶意逃避巨额债务,与亲哥哥恶意串通隐瞒事实真相补办房产证并转移财产的行为实属恶意逃避债务,其行为已经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判如所请!此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年 ?月 ?日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不过我们要注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效限制的,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则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
      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在双方都欠有对方相同类型的债务时,双方可以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这样的债权债务的抵消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非常方便的,但是有时候双方也会有争议和矛盾。那么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权债务的抵消是否需要签协议 为...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一般来说,银行只有拿到房屋他权证后才会审批放款。(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众所周知,对于较大面额的借款都需要担保人,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如果借款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还钱,那么债权人同样有权利要求担保人还钱。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关于担保人的相关内容。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


·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如果公司被其它公司收购,需要办理公司注销手续,相应的债权债务也要进行转让。那么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基本条款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整理了一篇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下面我们一起学习参考下。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1、胜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1、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


·行政处罚法罚没款滞纳金的限额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罚没款滞纳金的限额是什么?《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没有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没有钱不还怎么办?欠钱后没钱还的话可以考虑和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但债务肯定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分期还...


·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
      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


·吉林省行政处罚罚没款上缴规定时间是什么?
      吉林省行政处罚罚没款上缴规定时间是什么?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