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期限有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1、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1)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2)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3)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5)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6)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7)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购买商用房。《担保法》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消灭的从属性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第五十三条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和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屋出租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出租法律规定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以下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被一直关注的有关房产的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多的敏感话题,关于房屋租赁也一直是个充满争议的话题,这些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一、房屋抵押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


·婚前男方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去当地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流程有: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


·不能获得贷款可以退房吗
      由于房屋的价格比较高,很多需要买房的人往往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这些人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付房款。不过,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购房者不能获得贷款能退房吗?买房时一般都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签了买房合同还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


·按揭后购房合同找不了怎么办
      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通常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是有四份的,开发商处有两份,房管局有一份,借贷人有一份,若借贷人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那么借贷人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的。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2、若借贷人在...


·房屋被强拆屋内财产损失怎么算?
      房屋被强拆屋内财产损失怎么算?强拆不但导致被征收房屋直接毁损,而且也导致房屋内物品毁损,对于房屋的价值,一般在征收之前就测量登记过,房屋价值相对容易确定,但是屋内财产因为具体损失数额的举证责任分配不明确,实践中,被征收人的损失应当据实进行申请。二、强拆时应当做哪些工作1.确认拆迁...


·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
      我们知道商品房买卖时会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具体销售面积,可是真正到收房的时候房屋的面积却不见得跟约定的一样多,作为购房者虽然不一定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但还是小心为妙,毕竟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那现实中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 ...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不能加名的,如果证实房子婚后购买并共同偿还按揭的,也可以认定共同房产,加不加名都无所谓的。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增值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


·欠债人父母的房子可以强制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