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经营100万判几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如果出现持刀抢劫判几年?
      如果出现持刀抢劫判几年? 一、如果出现持刀抢劫判几年? 1、持刀抢劫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抢劫罪的量刑不能只看抢劫到财物。因为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所以,在量刑时还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危...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


·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形为哪些类型?
      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形为哪些类型? 一、行政诉讼的判决情形为哪些类型? 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六种类型的判决,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


·经营层代表股东与新股东谈判是否允许?
      经营层代表股东与新股东谈判是否允许? 一、经营层代表股东与新股东谈判是否允许? 经营层代表股东与新股东谈判是允许,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


·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已过诉讼时效抗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不能得到支持。但若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


·法院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法院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


·诈骗40万判几年
      如果是个人诈骗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申请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


·过失杀人判几年 怎么处罚过失杀人
      一、过失杀人判几年《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


·酒后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酒后驾驶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驶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


·喝酒故意杀人怎么判
      有些人因为生活的压迫,人性的心理变态,商场的针锋相对,导致有些人需要致对方与死地,不断地找寻时机和杀人的动机。可以是利用酒驾故意杀人。那么这种酒后还故意杀人的罪行应该怎么判定呢?这种酒驾导致他人死亡的,主要有几种,有意杀人导致他人死亡的,有意对他人进行伤害的,或者不不是有意而是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