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还清就可以了。房子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卖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还清就可以了。房子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卖的,但是出卖前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
  
  二手市场交易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只有有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说明你没有产权,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相应也就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了。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本质上仍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逐渐的租房已经成为了如今社会的一个趋势,放假的不断增长,薪资
      逐渐的租房已经成为了如今社会的一个趋势,放假的不断增长,薪资水平的缓慢增长导致放假远远高于薪资承担范围,大部分的人就算是房贷也没有能力支付每个月的支付金,因此租房成了唯一的选择来解决住宿问题,保障自己的日常生活居住,那房屋出租方法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房屋出租方法的规...


·最新的合肥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一、最新的合肥二套房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


·新婚姻法按揭房可以加名吗
      新婚姻法按揭房可以加名吗按揭房在还清贷款之后才可以进行添加名字。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房产证加名字费用:1、公证费40元/平米按产权证...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保障性住房外,北京市还推出了两限房,这种房子价格相对较低,并且户型方面有限制,一般是90平米以下。对于很多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有必要了解相关政策。那么,北京两限房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北京两限房的政策...


·一、过不了户的房子协议如何协议?
      一、过不了户的房子协议如何协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


·摇号排序时间应在“白天”《通知》要求及时公开房源
      摇号排序时间应在“白天”《通知》要求及时公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在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购房登记时,向登记购房人宣讲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并核验登记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2023年因修建高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因修建高铁而拆迁农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价值+装修费+搬迁费;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二、农村房屋拆迁无房产证怎么处理  1、农村房屋拆迁时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因...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


·广州买房需要社保吗,有哪些内容
      一线城市广州的房价居高不下,房子是现在热门的话题,很多人热衷于买房,但是在广州买房子也是有许多限制条件的。对于非广州籍的朋友来说,买房的条件更为严格,那么在广州买房需要社保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规定,为保持...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离婚以后房产会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对于家庭空闲的房子,很多人会将其出租,然后收取一定的租金,这
      对于家庭空闲的房子,很多人会将其出租,然后收取一定的租金,这样也可以充分利用房子,为自己带来的一定收益。而在出租房子的时候,当事人约定的租期超过了6个月的,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到底这个出租房子的合同该怎么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简称甲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