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车主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车祸撞死人同责怎么赔偿
      五五责任事故的理赔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由保险公司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会不会影响低保?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会不会影响低保? 交通事故赔偿款不会影响到低保的,低保户的认定标准是: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


·在金融市场上,证券交易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证券交易因为人
      在金融市场上,证券交易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证券交易因为人为操作的原因紊乱的话,会给金融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并且也会造成大量经济的损失。我国法院对于这种现象是有着严厉的处罚制度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量刑是什么? 一...


·一、交通事故人伤小事故需要律师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小事故需要律师吗?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相关案件时,应根据以下五种具体情况决定何时是否聘请律师:1、一目了然的简单案子只要向专业律师咨询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方法、技巧、了解诉讼程序也可以不请律师。2、认为不可逆转的案子,可请可不请。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很难找到变通的补救...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主要有哪些? 1、交通事故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主要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


·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其实现在各政府在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的这一方面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不管是地铁,公交,公共自行车等各种出行方式都为道路容量不足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的。现在还是有很多的司机就特别的不自觉,各种各样的交通违章每天也特别的多,可能是有些人还不了解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


·损坏车库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一、损坏车库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道路上撞车属于交通肇事,构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停车场撞车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普通财物损害责任纠纷,停车过程中造成损害的,离开现场的,不属于肇事逃逸。 一般处理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一、我国交通警察处理资格的解释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制度。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取得初级资格,可以主办除造成人员死亡以外的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并可以协助取得中级以上资格的人员处理死亡事故。取得中级或者高级资格,可以处理所有...


·车祸误工证明去哪里开?
      车祸误工证明去哪里开?发生车祸误工时间的证明需要单位以及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具,按照实际需要治疗的时间开具,并加盖印章即可。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也是伤者向肇事方索要赔偿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关于收入证明也不能单纯是单位...


·交警扣车时间规定是多长 ?
      交警扣车时间规定是多长 ?一、交警扣车时间规定 目前,涉及交警扣车时间的法律规定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行政强制法》。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 但在实践中,对交警扣车时间的规定,优先适用公安部制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