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养的孩子要变更抚养权怎么办?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办理好法定收养手续,形成了收养关系之后,也有可能会进行收养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对此,相关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按照相关法规,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准许。在下文中介绍了收养的孩子要变更抚养权怎么办,以及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请您往下阅读了解。
  一、收养的孩子要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收养法》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根据这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符合情况的,就能予以准许。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以上就是就收养的孩子要变更抚养权怎么办,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所作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孩子被收养之后,由于某些特殊的情况,需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这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必要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另外,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需要满足的条件,上文已作出了相应的介绍。只要符合条件,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就可以顺利地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有婚外恋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很多夫妻因此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除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明确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您关注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那么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为您讲一讲。 一、婚外情...


·一、离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个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


·夫妻婚后多久才是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并不以结婚年限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进行结婚登记之后,双方的工资收入、生产和经营所得、继承所得财产等都应该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在自己家持刀伤人怎么判?
      在自己家持刀伤人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不能随意并且多次变更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不能随意并且多次变更。随意变更或者多次变更就是对离婚协议的不尊重,我国法律法规也是不允许了。在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前的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在双方同意下可以协商变更。夫妻一方如果不同意变更,另一方可以不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没有登记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


·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一、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一种刑罚,是对犯罪分子的处...


·离婚以后如何要回抚养权
      离婚以后如何要回抚养权?要回抚养权的方法是协商,诉讼。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一方怎么搜集婚外情的证据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出轨,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


·一、开结婚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一、开结婚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已...


·离婚司法解释抚养费怎么计算
      离婚率普遍增高的今天,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也日益突出。社会中不少离婚后夫妻因为抚养费的问题一直纠缠不清,关系紧张。到底要怎么解决抚养费的各种问题,我们首先了解一下离婚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有关内容,根据最基本的法律来帮助问题的解决。 一、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