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共同债务怎么证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尽量搜集债务开支的证据,如发票借条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一、关于罚金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


·个人欠款的利息要如何计算 银行贷款一般会有利息,个人欠款也
      个人欠款的利息要如何计算 银行贷款一般会有利息,个人欠款也可以约定利息。债权人在借钱给他人时,如果要约定利息,对于个人欠款的利息要如何计算才是合法有效的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欠款人不还钱,债权人可起诉讨债。具体来说,个人欠款不还时怎么起诉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在下...


·侵占公款50万元怎么判
      侵占公款50万元属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超过100万元的,属数额巨大。如果积极退赔,取得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上,并宣告缓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个人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个人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


·网贷欠了两万多将会面临着什么样的后果?
       现在人们可能认为,网络贷款平台,他所履行的一些手续比银行要简单多了,而且他的时间也是比较方便的时候,都会轻易的去选择这个网络贷款,也正是因为网络贷款的便捷性,所以您通常情况下,贷款的数额都是比较高昂的,有的时候欠下了很多钱那么,网贷欠了两万多将会面临着什么样的后果? 一、网贷...


·借条不约定还款时间可以吗?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受...


·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怎么办?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对方协商,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拿东西抵债的,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会构成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拿东西进行抵债。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决...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单方债务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1)婚前所负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


·如何订立资金拆借合同
      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拆借期限一般很短,有的只需要一二天。在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但是由于业务操作的规范,全国银行间的拆借业务保持着平衡运行和健康发展。进行资金拆借,需要订立资金拆借合同。那么具体来说该如何订立资金...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身边有人提起国债、公司债券等。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实就是债券的一种,拥有该公司债券的人可以将手中的债券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