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第六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原配起诉重婚在哪里起诉
      原配起诉重婚在哪里起诉?原配起诉重婚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


·离婚后孩子抚养协议书范文
      离婚后孩子抚养协议书范文父母离婚多少会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而此时要是离婚父母能就孩子的抚养协商一致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至少可以减少对孩子的影响。那此时双方协商一致之后该如何签订这个抚养协议呢?我们带来离婚后孩子抚养协议书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离婚后孩子抚养协议书范文 立...


·高中学生打架家长怎么处理才好?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有一些叛逆的时候,不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有的甚至出手相向。但这也不排除在与同学或是朋友的相处中触犯到了孩子的自尊问题,打架对于双方和社会的影响都是不利的,学校或是家长都应该予以重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本站我们在下文中介绍一下高中学生打架家长怎么处理的几种方式...


·如果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诉讼离婚毕竟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因而也就需要当事人支出的费用比较多。那究竟夫妻如果诉讼离婚要多少钱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果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离婚损害赔偿与婚内损害赔偿有哪些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与婚内损害赔偿有哪些要求? 一、离婚损害赔偿与婚内损害赔偿有哪些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要求:1.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2.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过错一方。3.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相对无过错方。 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的条件:1.夫妻双方书...


·法院主动调查夫妻财产是否可行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
      法院主动调查夫妻财产是否可行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


·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什么?
      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什么 一、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是什么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


·一、要支付离婚时赔偿金额吗?
      一、要支付离婚时赔偿金额吗?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


·父母离婚子女可以分割夫妻的共有财产吗
      父母离婚子女不可以分割夫妻的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