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重婚还起诉离婚法院支持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女方重婚还起诉离婚法院支持吗1、女方犯重婚罪与到法院起诉离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由,互不影响。2、女方犯重婚罪的,男方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调查处理;也可以在掌握证据后,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3、不论女方是否犯重婚罪,男女双方都有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民事权利。起诉离婚后,由法院根据提交的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准许离婚;如未破裂,则不准许离婚。4、男方面对女方犯重婚罪又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还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同意或者不同意离婚。二、重婚的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重婚是指有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存在事实婚姻,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我国婚姻法保护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的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并不影响当事人婚姻自主的权利,仍然是可以离婚的。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宣告死亡婚姻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


·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
      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 一、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 分居两年以后,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后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会准予离婚。而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只是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考量因素。它并不代表法院一定会判...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现在已经是非常完善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现在已经是非常完善的,对于各种类型的案件一般都是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我们经常遇到离婚方面的案例,离婚的话房产肯定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于补偿款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在离婚案件当中如果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配房产的话是需要支付离婚房子补偿款的。那么离婚房子判给一方不给补偿...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事实上是夫妻双方中一方单独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


·妻子精神病丈夫可否离婚
      妻子精神病丈夫可否离婚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需要多久才能审理完?
      一、离婚财产纠纷案需要多久才能审理完? 离婚财产纠纷案大概需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审理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组织安排包办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包办婚姻的时代早就已经过去,当代人的婚姻关系最重要的还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之下的,而且长久的婚姻关系肯定也是要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的。目前我国境内的包办婚姻主要发生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农村地区,这是由于当事人对于我国所规定的组织安排包办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本就不了解。 一、组织安排...


·监视居住可以与家人同住吗?
      监视居住可以与家人同住吗? ?一、监视居住可以与家人同住吗 不能。被监视人是需要单独居住。如果被监视人的住所不符合条件,执行机关会安排其在其他住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监视人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与他人通信。 二、简介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


·夫妻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我国公民从一出生开始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由于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所以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处理关于孩子的相关事情就比如说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是说有两个孩子,离婚的时候就理所应当的应该一人一个的。国家对于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也是有规定的。 夫妻离婚后2个...


·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要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则这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不过要想撤销这样的婚姻,还需要有权利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那么实践中申请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有权利见孩子吗,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如果一对夫妻离婚,并生育了孩子,那么必然要面对一个问题,就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而言,女方带着孩子独自抚养,就很不容易的,需要男方提供资金支持,即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男方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有权利见孩子吗? 一、男方不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