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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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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一、不慎将借条丢了自己写个行吗?
  
  如果借条丢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自己单方面写一个是不行的。借条需具备以下要素:
  
  1、凭证名称:借据或借条。
  
  2、借款事由。
  
  3、交付方式。
  
  4、出借人。
  
  5、借款金额。
  
  6、利息。
  
  7、借款期限。
  
  8、借款人。
  
  同时,最好让借款人将签名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或将身份证复印到借条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注意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签名要本人当场签名。
  
  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
  
  1、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条的主体没有行为能力的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没有得到监护人的追认的。
  
  3、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比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5、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会写一份借条给出借人,这个借条很重要,应当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应当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一份借条,其内容要保证和原借条一致。自己不通知对方单方面写借条的行为是无效的,这样的借条不具备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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