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随意克扣工人工资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第二,当事人适格...


·不管是作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不管是作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对劳动合同的解除都是享有解除权的。但有些劳动者认为,如果是自己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离职的话,那之前的工资就拿不到了。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即使自动申请离职也是要根据实际工作的情况来发放工资的,此时自动离职工资怎么算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自动...


·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


·托欠农民工工资应找那个部门?
      托欠农民工工资应找那个部门? 这个需要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


·一、公司把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措施是什么?
      一、公司把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措施是什么?公司把劳动合同丢了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如果单位将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借用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复印,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二、...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2023薪级工资怎么算
      2018薪级工资是结合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计算的。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也因人而异。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工资由哪些组成的呢?而要是遇到公司不发工资的话,又该怎么处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工资由哪些组成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


·一、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上述您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基本收入、...


·我国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可延期吗
      我国制定的任何法律都是面向绝大多数的情况的,也就是说,法律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着相应的规定。我们就拿工伤认定这种事情来说,可能员工本人因为不了解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在向社保局提交材料的时候,才发现这件已经超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估计本人也比较关心我国规定申请...


·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员工的工伤只要能够评定上伤残级别的,不管是属于第几级别,肯定都代表着因为工伤而导致员工的劳动能力多多少少是受到了一些影响的。但是员工本人肯定非常在意伤残级别的评定,比如说工伤伤残鉴定书上显示的鉴定级别为九级,有人就非常担心,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