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车交警有权扣押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车辆已经抵押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抵押的债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所以,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担保权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担保权人可以也应当向法院说明担保权人对被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已经以什么样的担保方式设定了担保,享有抵押权或质押权、留置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供法院审查,向法院提出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的请求。《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在认定交通事故是否存在逃逸的这种状况,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进行判断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


·非全日制工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工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


·买房子不交契税会有什么后果
      买房子不交契税会有什么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要求购房人先交契税和维修...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解决办法
      随着交通的发达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都拥有自己的爱车。随之伴随着不好的一个现象就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人不知如何办显得束手无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解决办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解决办法是怎样的? 1、查看伤...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赔偿调解好还是诉讼好
      一般发生了交通事故,尤其是致人死亡,往往司机也很是害怕,这个时候许多人会选择赔偿调解,以想尽快解决,但是,许多赔偿调解完后续可能又有其他变故的,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赔偿调解好还是诉讼好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赔偿调解好还是诉讼好 交通事故的调解...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后还能赔偿不?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后还能赔偿不?判刑之后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刑事处罚不能用来抵扣或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后,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自首可从轻处罚。还应赔偿经济损失。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手房交接要注意什么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之间除了要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外,还会涉及到二手房交接的内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房。实践中,进行二手房交接的,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二手房交接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结清水表账单 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


·车位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在有的城市里,车位数量与拥有汽车的人数之间存在较大的比例差距,也就使得车位的价格水涨船高,有车的人买不起车位,因此也就滋生出一种新型交易,也就是车位租赁,和其他商品的租赁一样,车位租赁双方也需要签订合同,我们将为您提供车位租赁合同范本,以供参考。 车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在交通规则中,明确表明是绝对不能喝酒之后开车的,但是,仍然会
      在交通规则中,明确表明是绝对不能喝酒之后开车的,但是,仍然会有人那么做,结果就是面对法律的制裁。而关于饮酒开车,也分为酒驾和醉驾,这两者在处罚办法上是不一样的。那么,酒驾与醉驾的区别具体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酒驾入刑以来,人人谈之而色变,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