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量刑后多久可以监外执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监外执行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条件随时都可以收监。如果非要说出最长时间,那最长时间就是等于所判决刑期。监外执行是指罪犯部在监狱里服刑而是在监狱外服刑,需要监狱管理部门的批准。有期限限制,但是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死刑是最高的刑事处罚,为了体现刑法的人性化,逐渐减少死刑的处罚了,不是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一般都会判死缓,那么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


·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我国相关法律中仅仅对刑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做出了规定,而没有针对刑罚种类不包括哪些进行规定。因此,我们可以从反面来了解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的问题。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刑罚的种类不包括哪些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


·刑拘37天不批捕是当天放人吗
      是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也没逮捕,公安局也没放人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向上级部门举报。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天,共计37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


·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如何处罚?
      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如何处罚?考试作弊犯罪团伙被抓的处罚方式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 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


·坐牢表现良好减刑可以减多久
      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表现良好,甚至有重大立功的话,那此时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减刑顾名思义就是在剩余刑期的基础上减少实际服刑的时间,这对罪犯来讲是很有利的。那实践中要是罪犯在坐牢表现良好减刑可以减多久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坐牢表现良好减刑...


·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判死刑
      【推荐律师】房产律师????????公司律师????????婚姻律师????????合同律师????????工伤律师???????交通律师????????刑事律师 对于故意杀人的情况,多半都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而此时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也是不同的,...


·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一、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恭!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映证就...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盗窃罪怎么减刑,可以减刑多少年
      《刑法》中规定了几百个罪名,虽然针对不同的罪名,规定的量刑处罚标准不同,但具体在服刑的过程中,如果时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那么也是有机会减刑的。说到这里,您知道盗窃罪怎么减刑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怎么减刑 减刑是根据服刑人员的改...


·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电子产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些电子产品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而且对于法律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电子证据,很多人可能对于电子证据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犯罪嫌疑人流产能逮捕吗
      一、犯罪嫌疑人流产能逮捕吗?犯罪嫌疑人流产一般是不逮捕的,但特殊情况除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