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顺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这是企业或者一些债权人都需要了解的问题,公司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完成相应的步骤即可。然后在进行债务偿还时有先偿还职工的工资和相关费用,其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破产清算债权顺位是怎样?
      破产清算债权顺位是怎样? 一、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


·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按...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


·法院破产清算收费包括哪些费用?
      法院破产清算收费包括哪些费用? 一、破产费用的内容 破产费用包括: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一、申请破产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


·一、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
      一、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公司破产和股东没有关系,公司破产后一般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企业破产法保险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企业破产法保险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1、险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险公司破产的它有四个特点:(1)保险公司在依法经营中发生亏损,而不是在其它活动或违反...


·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理吗
      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理吗合伙企业解散应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是有法律依据的。合伙解散,应确定清算人,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人应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